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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和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6-06 10:36来源:太仓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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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经济发展局(农村工作局,科教新城、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涉农单位:

现将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和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3〕2号)转发给你们,文件及附件公示于太仓市政府门户网站。(可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太仓市农业农村局查看。http://www.taicang.gov.cn/taicang/tcnyncj/xxgkml.shtml?deptid=a1c0ed6276cb473c8f6baf6aaa5ec71a),请按上述文件要求宣传发动、组织申报。

请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仔细阅读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所涉原件另装袋),并于2023年7月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含网上退回修改再提交);7月1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证书、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原件(另装袋)汇交至太仓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53518730。(逾期未报送视同自动放弃。)

附件:

⒈《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和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3〕2号)

⒉农业技术、农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样表汇总

⒊乡土人才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样表汇总

4.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号)


太仓市农业农村局

202366

    附件1:苏市农职[2023]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和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附件2:农业技术、农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样表汇总
    附件3:乡土人才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样表汇总
    附件4: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苏职称〔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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