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服务 > 三农服务 > 涉农公示公告

太仓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关于水产品整治项目检测设备、耗材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6-10-15 16:57来源:太仓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
【字体:大中小】

为扎实推进太仓市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工作,太仓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担本级市场飞行抽检100批次定量检测工作。为保障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太仓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现采购检测工作所需设备、耗材,现将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太仓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采购内容

水产品整治项目检测设备、耗材(具体清单见附件1)。

三、采购预算

5.59万元。投标总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方式

如果报名数量超过3家(含3家),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太仓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项目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标准打分,择优选定。申请单位不超过3家,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后申请单位报名数量如不超过3家,经评审小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经评审后在其中选择1家作为服务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申请流程

申请人获取公告信息后,需准备《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响应单位情况表》、《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记录声明》、《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等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8),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须提供盖章PDF扫描版本,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寄送或直接送至太仓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母昌立,联系电话:0512-53549269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陆渡街道中市西路76号,215412

太仓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关于水产品整治项目检测设备、耗材的采购公告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