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2019年10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汇总)
太仓市2019年10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
(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太仓市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对全市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豆制品、酒类、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测食品样品373批,合格370批,合格率为99.2%。
本期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酒类1批次,被抽样单位为太仓市新星酿酒厂,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被抽样单位分别为太仓市浏河镇好又多超市听海路加盟店、太仓市鼎尚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炒货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食用不合格产品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一般情况下,氧化变质的炒货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坚果与籽类的脂肪氧化、生产用油变质,或者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变质。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太仓市食安办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附件:太仓市2019年10月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批次 汇总-1
太仓市2019年10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示
(汇总)
部门 |
品种 |
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市场监管局 (生产) |
调味品 |
31 |
99.1% |
|
粮食加工品 |
20 |
|||
食用农产品 |
20 |
|||
豆制品 |
11 |
|||
糕点 |
15 |
|||
酒类 |
6 |
1 |
||
乳制品 |
3 |
|||
食糖 |
3 |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2 |
|||
肉制品 |
1 |
|||
合计 |
112 |
1 |
||
市场监管局 (流通) |
食用农产品 |
94 |
98.5% |
|
酒类 |
20 |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6 |
2 |
||
饮料 |
5 |
|||
食糖 |
4 |
|||
调味品 |
3 |
|||
肉制品 |
3 |
|||
糖果 |
2 |
|||
合计 |
137 |
2 |
||
市场监管局 (餐饮) |
食用农产品 |
54 |
100% |
|
餐饮食品 |
20 |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4 |
|||
调味品 |
2 |
|||
合计 |
80 |
|||
农业农村局 (种养殖) |
蔬菜 |
35 |
100% |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5 |
|||
水产品 |
4 |
|||
合计 |
44 |
|||
总计 |
373 |
3 |
99.2% |
不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
序号 |
标称生产 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 单位名称 |
被抽样 单位地址 |
食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 项目 |
检测 结果 |
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1 |
太仓市新星酿酒厂 |
太仓市城厢镇新毛大丰村 |
太仓市新星酿酒厂 |
太仓市城厢镇新毛大丰村 |
糯米 黄酒 |
500mL/瓶 |
2019/1/3 |
糖精钠 |
0.02 |
不得添加 |
酒类 |
太仓市检验检测中心 |
2 |
海宁市袁花味香炒货厂 |
海宁市袁花镇龙联工业园 |
太仓市浏河镇好又多超市听海路加盟店 |
太仓市浏河镇听海路132号 |
精制 花生 |
180g/袋 |
2019/8/21 |
过氧化值 |
0.49 |
≤0.25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太仓市检验检测中心 |
3 |
上海玉融商贸有限公司九亭分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洋河浜路55号4幢1楼A区、2楼A区 |
太仓市鼎尚超市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听海路80号5幢 |
香脆 花生仁 |
138g/袋 |
2019/6/1 |
过氧化值 |
1.08 |
≤0.50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太仓市检验检测中心 |
以上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太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