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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19年11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汇总)

时间:2019-12-19 11:25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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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1911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

(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太仓市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对全市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测食品样品371批,合格370批,合格率为99.7%

本期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1批次,被抽样单位为李辉亮(太仓市浏河镇新塘农贸市场),不合格项目为对氯苯氧乙酸残留量(4-氯苯氧乙酸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太仓市食安办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附件:太仓市2019年11月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批次 汇总

太仓市201911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示

(汇总)

部门

品种

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市场监管局

(生产)

粮食加工品

10

100%

薯类和膨化食品

8

调味品

8

糕点

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7

速冻食品

6

水果制品

4

水产制品

3

蔬菜制品

2

保健食品

2

方便食品

2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食用农产品

1

糖果制品

1

豆制品

1

蛋制品

1

罐头

1

饼干

1

饮料

1

合计

68

市场监管局

(流通)

食用农产品

49

1

99.3%

饮料

20

饼干

12

糕点

11

糖果制品

8

肉制品

7

调味品

7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6

蔬菜制品

5

乳制品

5

食糖

2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方便食品

1

水产食品

1

罐头

1

合计

136

1

市场监管局

(餐饮)

餐饮食品

49

100%

调味品

35

粮食加工品

1

合计

85

农业农村局

(种养殖)

蔬菜

65

畜禽肉及副产品

11

水产品

4

生鲜乳

2

合计

82

总计

371

1

99.7%

公示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不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

标称生产

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

单位名称

被抽样

单位地址

食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

项目

检测

结果

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

/

李辉亮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新塘农贸市场

绿豆芽

/

2019/11/14

对氯苯氧乙酸残留量(4-氯苯氧乙酸钠)

54.93

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太仓市检验检测中心

以上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太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太仓市2019年11月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批次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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