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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0年3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汇总)

时间:2020-04-22 15:07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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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0年3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

(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太仓市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对全市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用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测食品样品344批,不合格1批,合格率为99.7%。

本期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鸡蛋1批次,被抽样单位为太仓经济开发区周育快餐店,不合格项目为金刚烷胺。

金刚烷胺又名三环癸胺、三环葵胺,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药物。《兽药地方标准 废止目录》(原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金刚烷胺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金刚烷胺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导致其在动物体内蓄积。金刚烷胺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内蓄积,可能使人体对其产生耐药性。

附件:太仓市2020年3月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批次(汇总).xlsx

附件:

太仓市2020年3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示

(汇总)

部门

品种

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市场监管局(流通)

食用农产品

62

100%

糕点

21

肉制品

15

速冻食品

13

餐饮食品

10

粮食加工品

3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6

方便食品

10

乳制品

7

合计

187

市场监管局(餐饮)

餐饮食品

43

98.9%

食用农产品

20

1

粮食加工品

19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5

调味品

4

糕点

3

肉制品

1

合计

95

1

农业农村局

(种养殖)

蔬菜

48

100%

猪肝

6

猪肉

5

生鲜乳

3

合计

62

总计

344

1

99.7%

公示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太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不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

序号

标称生产

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

单位名称

被抽样

单位地址

食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

项目

检测

结果

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1

/

/

太仓经济开发区周育快餐店

/

鸡蛋

/

2020/2/29

金刚烷胺

5.25

不得

检出

食用

农产品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以上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太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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