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2020年12月份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一、2020年12月份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太仓市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对全市生产、流通、农业农村局的饮料、饼干、乳制品、蜂产品、糕点、肉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罐头、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测食品样品213批,合格213批,合格率为100%。
附件1:太仓市2020年12月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批次(第1期)
二、2020年12月份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示
(第1期)
部门 |
品种 |
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市场监管局(流通) |
饮料 |
9 |
|
100% |
饼干 |
5 |
|
||
乳制品 |
7 |
|
||
蜂产品 |
9 |
|
||
糕点 |
10 |
|
||
肉制品 |
5 |
|
||
炒货及坚果制品 |
60 |
|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5 |
|
||
水果制品 |
5 |
|
||
罐头 |
5 |
|
||
方便食品 |
5 |
|
||
合计 |
125 |
|
||
市场监管局(生产) |
速冻食品 |
3 |
|
100% |
豆制品 |
1 |
|
||
水果制品 |
1 |
|
||
合计 |
5 |
|
||
农业农村局(种养殖) |
蔬菜 |
35 |
|
100% |
稻谷 |
30 |
|
||
猪肝 |
3 |
|
||
猪肉 |
2 |
|
||
生鲜乳 |
3 |
|
||
蔬菜(监督抽样) |
10 |
|
||
合计 |
83 |
|
||
总计 |
|
213 |
|
100% |
公示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附件2、苏州市抽不合格批次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一、太仓市城厢镇福龙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计),生产日期/批号:2020-8-3。
(二)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40袋、共计4.8公斤,销售34袋、共计,4.08公斤,库存4袋、共计0.48公斤,封存4袋、共计0.48公斤。
(三)对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主动配合采取召回等措施,并表示在以后进货时会做到索证索票齐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四)行政处罚情况。1、没收违法所得73.08元;2、并处罚款4628.4元,两项共计4701.48元。
二、太仓市城厢镇范德英食品商行经营的海盐味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生产日期/批号:2020-7-23。
(二)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12.18公斤、销售12.18公斤、库存0、封存0。
(三)对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主动配合采取召回等措施,但因消费完毕无法召回,并表示在以后进货时会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四)行政处罚情况。免于处罚,没收抽检不合格的海盐味瓜子4袋。
三、太仓市城厢镇小兄弟食品商店经营的原味肉粉松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生产日期/批号:2020-7-20。
(二)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1箱共计5公斤、销售1箱共计5公斤、库存0、封存0。
(三)对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主动配合采取召回等措施,但因消费完毕无法召回,并表示在以后进货时会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四)行政处罚情况。1、没收违法所得80元;2、并处罚款1000元,两项共计1080元。
四、太仓市肉松二厂生产的原味肉粉松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生产日期/批号:2020-7-20。
(二)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60袋共计15公斤、销售60袋共计15公斤、库存0、封存0。
(三)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主动配合排查原因且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全体员工生产过程消毒培训工作;二是在《卫生清洁消毒记录》中增加内包装消毒检查内容。
(四)行政处罚情况。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罚款20000元。
五、太仓市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原味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生产日期/批号:2020-8-21。
(二)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141公斤、销售141公斤、库存0、封存0。
(三)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主动配合排查原因且采取整改措施,并决定对于葵花籽等易氧化产品,到五月份后不再生产,聘请老师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辅导,全面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
(四)行政处罚情况。1、没收违法所得1121.013元;2、罚款50000.987元,罚没款共计51122元。
六、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太仓上海路分公司经营的云片糕(熟粉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生产日期/批号:2020-8-4。
(二)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50盒共计12.5公斤、销售50盒共计12.5公斤、库存0、封存0。
(三)对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主动配合采取召回等措施,并表示将对糕点类供货商的到货质量进行查验记录,并完善仓库温度管控。
(四)行政处罚情况。1、没收违法所得225.5元;2、罚款10000元。
太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