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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672/201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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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财政局
2010-11-26
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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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预算部门: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如下:

一、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监督“四位一体”的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点

(一)坚持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一般性支出预算。除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外,还要压缩会议、通信、文件等一般性支出增长,把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1年公用经费定额和经常性项目资金总额原则上维持上年水平。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201111日起,市级所有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非税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各执收单位要继续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各项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减免、不收、缓收、少收或截留、挤占、挪用。如有政策性等特殊因素而增减收入,必须说明原因。有关收入纳入预算后,支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各部门要按照综合预算(部门系统内统筹)的原则,将所有收支编入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政供给政策不变,其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由主管部门以项目方式代编支出预算,执行时,支出指标可以下达到具体单位。

(三)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政府预算完整性

我市从2010年起,14项政府性基金已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2011年,要进一步规范基金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加强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形成完整的基金预算。各部门要合理、准确预测2011年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收入,尽量统筹政府性基金来源,以收定支,合理有序地安排相应支出事项。安排的支出,必须符合政府性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各相关部门应单独编写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说明,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测情况、基本支出核定标准、安排项目支出的原则、依据、结构和重点等内容。

(四)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精神,为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2011年地方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管理、监督、营运,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强化国有资本营运的过程监控,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从2011年起,我们将会同市国资办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细化专项资金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财政专项资金是市委、市政府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支持我市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完成重大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重点从以下个方面着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1、整合专项资金预算,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专项资金分为部门发展支出、市直发展支出和镇区发展支出三类。第一类部门发展支出由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求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申报;第二类市直发展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安排,重点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保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第三类镇区发展支出由部门申报,对由镇区负责实施的项目(或事权在镇区,市级仅起奖励或补助作用的专项资金),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下放项目管理权限,资金直接下达到镇区,并尽可能切块下达,加快转移支付进度。

2、严格区分专项支出,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加大整合清理力度,突出重点,形成合力,2011年重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严格区分专项支出与一般性项目支出。所有专项支出不得编制公用经费,为实施专项项目而发生的公用经费支出在公用经费定额或经常性项目中列支,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实质性项目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提高专项支出执行效率。预算执行是落实预算计划的过程,也是预算监督和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但要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必先细化预算编制。参照《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对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各部门在2011年专项资金预算“二上”时,要再次细化专项资金预算:一是编制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的时间计划,明确开始、完成、决算三个时间点并安排分月用款计划;二是细化预算编制,按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将专项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三是落实具体执行单位,尽量减少在执行过程中变更执行单位的现象。确需变更的,须报请财政局批准,并变更相关预算指标

4、强化预算审核,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各部门按细化预算要求申报专项资金明细预算,财政各业务部门予以审核。预算审核时,对工程建设类项目等专业性较强或较复杂的项目,由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进行预算审核,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预算审核。为确保细化预算工作落到实处,对“二上”期间未及时申报明细预算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暂不下达预算指标。各部门最迟在预算执行前一个月申报明细预算,预算审核通过后再下达预算指标。

(六)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力保障,也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部门应及早研究,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的可开展部门预算内部公开试点,为部门预算对外公开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开展预算公开工作。

三、编报范围与方式

以公共财政拨款以及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编报部门预算。

主管部门编制预算时,基本支出编到二级单位,项目支出统一由主管局编报,并在“二上”时编到具体执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适合由主管部门管理的项目,由主管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项目执行时,如果具体执行单位有变动,须报请财政局批准后变更相关预算指标。

四、编制口径与方法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其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债务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等。

2011年非税收入编制办法:主管部门按2009101-2010年9月30的实际收入考虑政策性及其他增减因素)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在剔除上交市政府集中款,加上上年超收收入,减去上年短收收入后,作为2011年可用非税收入财力。2011年原则上不再办理追加(追减),当年超收收入下年安排支出,当年减收收入由本部门预算外资金历年结余弥补,弥补不足的,相应减少下年支出安排。预算外资金历年结余年初不安排支出,部门完成2011年收入计划后,可申请历年结余追加计划。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支出,应编制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如果在执行时有变更,须报请财政局批准后变更相关预算指标。

部门在编制支出预算时按照先基本支出,后项目支出的顺序安排,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在部门系统内统一调度,统筹使用。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实行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按附件1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测算标准》执行。

2、项目支出

⑴ 部门申报项目时,应提供项目立项依据、项目概算、项目实施时间、资金来源、管理方式等资料,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

⑵ 使用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时,要在部门非税收入可用财力内,安排经营性成本、上缴上级支出、基本支出后仍有结余的情况下,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

⑶ 对于市政府已经批准,明确要在2011年度实施的项目,部门在申报时应特别注明。

⑷ 专项资金项目不得编制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所含的支出范围,实施专项资金项目所需的公用经费在公用经费定额或经常性项目内支付。

五、编制程序与时间

(一)编制程序

2011年部门预算继续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

“一上”:各部门登陆财政局部门预算专网,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及本部门情况填写三项基础信息资料,包括人员及资产情况、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等。

“一下”:财政部门对基础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中的财政拨款数,核定部门非税收入预算,对项目支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项目支出控制数,并下达部门预算收支总控制数。

“二上”: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区别轻重缓急,核实调整各项收支项目,并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正式编制部门年度收支预算。

“二下”:财政部门在综合平衡后编制正式预算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报请市人代会审批,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在一个月内批复到各部门。

(二)时间安排

19月初发布预备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项目支出);

2925布置市级部门预算(布置到部门);

31015日之前结束“一上”。

410月底之前,各部门基本支出审核结束。

511月底,各部门项目支出审核结束,完成“一下”。

61210之前,完成“二上”。

7、人代会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二下”工作。

六、编制要求

1、切实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预算一经下达,如无重大政策出台或调整,原则上一律不予调整,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财政一律不予列支。因此,各部门要切实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保障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顺利完成。

2、从紧控制支出预算。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十项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压缩会议、通信、文件等一般性支出增长。在上报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时,必须按要求提供详细的资料。

3、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按照先非税收入再公共财政拨款,先基本支出再项目支出的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实现系统内非税收入统筹安排。

4、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按照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汇总上报、交换意见、下达预算)过程中统一由主管局扎口负责。条件成熟的主管局可成立结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完整编制部门预算,如实反映部门的实际情况及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做好201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太仓市财政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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