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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84/2008-00013
综合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04-01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制度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制度

时间:2008-04-01 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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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对改革和发展工作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工作原则,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太仓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本委需要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二)本委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

(三)针对外界对本委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

(四)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第四条 本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应当经本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 委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委的新闻发布会工作,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第六条 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二)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三)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四)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五)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第七条  本委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委党委确定,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负责新闻发布会现场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通知、邀请媒体记者。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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