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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84/2024-00014
综合政务;政策文件;
太仓市发改委
2024-06-11
关于核定太仓市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太发改价〔2024〕10号

关于核定太仓市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06-12 15:16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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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衔接家长下班时间,方便接送幼儿,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服务质量,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市发改委、教育局经前期调研、成本调查、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并报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幼儿园课后托管服务收费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二、相关服务

学校为幼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非保教时间的17:30之前。

三、收费标准

幼儿园托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

四、收费原则

幼儿园托管费作为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购买、非盈利原则,由学校与家长签订委托协议后实施,并做到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五、执行时间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仓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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