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84584/2024-00011
综合政务;政策文件;
太仓市发改委
2024-03-25
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太发改价〔2024〕6号
关于核定新太仓人公寓公租房租金价格的批复
时间:2024-03-25 15:1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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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提交的《关于核定人才公寓租金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73号)规定,经市发改委、住建局商议并报市政府同意,“新太仓人公寓”公租房租金价格按市场租金价格的70%核定,租金价格为16元/平方米·月,新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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