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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02-25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时间:2019-02-25 14:57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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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太仓市委市政府、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进行审核。

第三条 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第四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第五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三级审签制。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综合科复核、分中心领导签发后,扎口综合科进行信息公开发布。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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