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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95071X/2016-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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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6-03-22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6-03-22 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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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太仓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下称中心)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附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太仓公积金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网址:http://www.gjj.t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心综合科,电话:53536390。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2015年度本中心立足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室。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截至2015年底,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正常运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度中心在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人事任免1条,本单位各类业务类5条,工作总结1条,年度工作计划类1条。为进一步方便公众了解公积金政策信息,中心在太仓公积金网站上加大了公积金政策信息投放量,特别是今年我们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15年5月15日起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即二手房)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分别提高了40%和100%。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分别提高了50%和114%。增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除继续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外,增加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即将原来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20%的适用对象,从购买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扩大至购买所有自主住房。取消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取消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的规定,即首次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与此同时,中心重视做好职工政策咨询受理答复工作,开通了12329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继续与市便民服务中心合作,12345便民热线全年受理答复职工公积金政策咨询22456起。中心全年受理答复中国太仓网站“部门信箱”、太仓公积金网站“职工留言板”、“主任电子信箱”等渠道的职工政策咨询共计344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中心未实行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树立了良好的公积金中心形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完善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得以及时、准确公开。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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