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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95071X/202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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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01-22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时间:2021-01-29 15:37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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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太仓市政府相关要求,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分中心综合科,电话:535363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分中心全年在太仓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综合政府信息1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7条,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12条。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太仓分中心网页发布工作动态信息6条,通过太仓日报、太仓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积金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9条。通过多种渠道的信息公开,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群众依法获取公积金信息的权力。与此同时,分中心重视做好职工政策咨询受理答复工作,全年受理答复上级交办的、其他部门转办的、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指挥平台派发的以及部门信箱主任信箱等渠道的职工政策咨询共计219起,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格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注:1.关于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为历年公开的总数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规范性文件”系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不限于文号为“X规”的文件。

2.关于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项目数量、处理决定数量,举例:如市资源规划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审批”行政许可为该局的1个行政许可项目,“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分别反映本单位上一年的行政许可项目数量和今年的增减情况;“处理决定数量”为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在2020年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格二)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表格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熟悉掌握条例各项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审核,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实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学习,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执行到位。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审核,认真落实上级公众信息发布管理规程,优化政务公开管理,把好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自觉组织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专项检查“回头看”,压实责任,逐条梳理排查,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并完成1起人大建议案件办理,将案件处理与引导企业规范缴存有机结合。

2021年,我分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工作,把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强化人员学习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充分用好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全面提升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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