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的通知
太教体卫艺〔2023〕1号
各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发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26号)精神,认真执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系统推进我市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与布局,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不断丰富广大中小学生课余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举办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
本届联赛预计将从2023年2月份开始,陆续进行到12月结束,前后跨越11个月。希望各校悉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准备、积极参赛,保障各项赛事安全有序进行。各单项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2.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年度总团体分计算对照表
3.2023年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报项表
太仓市教育局 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日期与地点
2月—12月,各相关学校及市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中心。
二、项目设置
1.小学组设:田径、武术操、武术(段位制)、绳毽锦标赛、毽球、三人制篮球联赛、“市长杯”足球赛、排球、乒乓球、象棋、围棋、桥牌、小学生春季田径赛、航空模型、冰雪轮滑(展示赛)。
2.初中组设:田径、武术操、绳毽锦标赛、毽球、三人制篮球联赛、“市长杯”足球赛、排球、乒乓球、象棋、桥牌、航空模型、冰雪轮滑(展示赛)。
3.高中组设:田径、啦啦操、绳毽锦标赛、毽球、三人制篮球联赛、“市长杯”足球赛、排球、桥牌。
三、参加办法
1.小学组:以各小学组队参赛(办学点单独组队)。
2.中学组:以各中学组队参赛(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参加高中组比赛)。
3.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小学生春季田径赛、绳毽锦标赛、武术(段位制)、武术操、啦啦操为必须参加项目。“市长杯”足球赛各校至少一支队伍;三人制篮球赛小学和初中至少一支队伍、高中男女各至少一支队伍。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的中小学生必须是年龄符合规程规定的该学校在籍学生(运动学校在训小学生除外),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一名学生只能代表一所学校(或办学点校)、一个组别的比赛。在暑期内举行的项目,应届毕业生如年龄符合规定,仍可代表原校比赛。
(三)除桥牌、武术赛集体项目、啦啦操、绳毽锦标赛集体项目外,其它项目参赛运动员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带照片)参赛,对于各学段新生尚未完成学籍卡登记的参赛运动员,以新生入学花名册为准。
(四)运动学校在训学生,按如下方式报名:
1.小学组
①田径运动会:按输送学校优先报名的原则执行,经贸小学则采用指定运动员双计分方法计算团体总分;
②其他项目:按输送学校优先报名的原则执行,不再采用双计分方法。
2.初中组
报名资格归太仓市第一中学,田径运动会未被报名的运动员可参加测试。
(五)年龄规定
1.2022至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
①小学组: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分组年龄段,以各单项规程规定为准(具体的分组按单项规程规定)。
②初中组: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③高中组: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2023至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
①小学组: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分组年龄段,以各单项规程规定为准(具体的分组按单项规程规定)。
②初中组: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③高中组: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办法
1.总报项: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校上报总报项表。
2.单项报名:各单项的报名详见各项目单项规程,或该项目的补充通知。
六、计分与录取办法
(一)总团体名次
1.小学组总团体名次:以田径运动会、小学生春季田径赛、毽绳锦标赛、武术段位制比赛的项目名次分值和武术操比赛的项目等第分值为基础,加三大球中男女成绩最好的二个项目名次分值,再加剩余项目中成绩最好的二个项目名次分值之和,排出总团体名次。
2.初中组总团体名次:以田径运动会、毽绳锦标赛的项目名次分值和武术操比赛的项目等第分值为基础,加三大球中男女成绩最好的二个项目名次分值,再加剩余项目中成绩最好的一个项目名次分值之和,排出总团体名次。
3.高中组总团体名次:以田径运动会、毽绳锦标赛的项目名次分值和啦啦操比赛的项目等第分值为基础,加当年开展的球类项目名次分值及其他项目名次分值之和,排出总团体名次。
(二)小学组总团体录取前十名,初中组总团体录取前八名,高中组总团体录取前三名。
(三)小学组各单项比赛录取名次:田径运动会、毽绳锦标赛和武术段位赛,排出全部团体名次;田径运动会如经贸小学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则后面名次依次递升;8队或8名以上参赛取前八名,少于8队或8名减一录取,少于2队或2名(含2)参赛则取消该比赛项目;个人名次计分方法和团体名次录取方法见各单项规程。
(四)初中组各单项比赛录取名次:田径运动会、毽绳锦标赛、武术操,排出全部团体名次;田径运动会如太仓市第一中学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则后面名次依次递升,团体和个人均取前八名;其他项目,6队或6名以上参赛取前六名,少于6队或6名减一录取,少于2队或2名(含2)参赛则取消该比赛项目;个人名次计分方法和团体名次录取方法见各单项规程。
(五)高中组各单项比赛录取名次:田径运动会、毽绳锦标赛、啦啦操,排出全部团体名次;3队及以上参赛取前三名;个人名次取前六名,少于6名减一录取,少于2队或2名(含2)参赛则取消该比赛项目;个人名次计分方法和团体名次录取方法见各单项规程。
(六)参赛分规定:田径运动会、小学生春季田径赛、毽绳锦标赛、武术段位制比赛等项目如未得分以及校园足球联赛未获得规定名次的参赛单位,则按35名名次分值X对应项目权重计分;其他项目按单项规程规定出现计参赛分的规定,则按1分计。
(七)计分方法: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前六名按9、7、6、4、3、2计分;前三名按9、7、6计分。
(八)项目名次分值:按太仓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年度总团体分计算对照表执行(见附件)。
(九)总团体分数相等以田径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其他单项名次高者列前,余类推。
七、奖励
1.总团体:录取名次者颁发铜质奖牌或奖状,计入各校年度考核评比。
2.集体项目:录取名次者颁发奖状。
3.单项:录取名次者颁发获奖证书。
八、其他
(一)鼓励学校承办各级各类比赛项目,对承办单位将在年度体育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
(二)各校参赛须遵守赛纪、赛风,严格管理运动员,对各项赛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将记录备案,并与学校年度体育工作考核挂钩。
1.对承担责任的单位在年度总团体分值中予以扣5~10分;
2.对运动队报名后不参赛,在年度总团体分值中予以扣2分;
3.对参赛后又弃权,取消该运动队(运动员)本项目比赛成绩,并在年度总团体分值中予以扣3分;
4.对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该项目成绩,扣除总团体分5分。
(三)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认真确定参赛项目,围绕“一精多品”建设,抓特长项目、抓梯队建设,有计划、有系统、有质量地开展常年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水平,力争赛出好成绩。
(四)各校必须为参赛人员办理意外事故伤害险。
(五)各单项比赛的竞赛规程另发。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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