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服务 > 文化教育 > 太仓教育

关于做好太仓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教育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14:04来源:太仓市教育局访问量:
【字体:

关于做好太仓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教育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太教职社〔2023〕1号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40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太仓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教育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二、年检主要内容

全面检查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师生权益保障等情况。

三、年检资料

凡提交的材料,须按顺序整理,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年检。

1.太仓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1);

2.学校年度工作总结(附件2);

3.学校党组织成立文件、党组织班子情况、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4.学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5.太仓市民办学校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保教人员及其他职工登记表(附件3);

6.校舍安全鉴定材料、消防验收材料;

7.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8.学校变更办学地址、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9.学校章程;

10.学校举办者的合法证明材料;

11.校长(园长)简历、身份证明材料;

12.学校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明材料;

13.学校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名单及年度开展工作材料;

14.学校监督机构人员构成名单及年度开展工作材料;

15.学校其他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教职工大会、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家长委员会等)建设材料;

16.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7.2022年度收费备案相关材料;

18.2022年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相关材料;

19.师生权益保障相关材料(缴纳社保、公积金情况、教职工职业激励、教师培训情况,学生奖励、资助情况,欺凌防治、控辍保学情况等);

20.《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1.太仓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信用承诺书(附件4)。

四、年检程序

1.2023年3月20日前各民办学校进行自检。

2.2023年3月22日前各民办学校将资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社科(所有年检资料的纸质稿1份,整合成PDF格式的扫描件1份,年度检查报告书Word格式1份)。联系人:关折澜,联系电话:53989962,邮箱:tcsjyjgdjyk@163.com。

3.2023年3月22日起,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力量对民办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太仓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准予2023年继续办学,暂缓通过的民办学校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2023年不得继续办学。

希望各民办学校根据年度检查的时间安排和内容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材料的分类汇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确保全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太仓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2.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3.太仓市民办学校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保教人员及其他职工登记表

4.太仓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信用承诺书

                                    太仓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教职社〔2023〕1号关于做好太仓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教育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