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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民政局
2015-11-12
《太仓市民政局网站管理制度(试行)》

《太仓市民政局网站管理制度(试行)》

时间:2015-11-12 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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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民政局网站管理制度

(试行)

  为充分发挥太仓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采集、审核、发布、维护机制,保障局网站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拟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太仓民政网站管理维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规划、协调、处理太仓民政网站在建设、运行、管理中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将作相应分工,明确各自职责。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网站运行情况,分析汇集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讨论网站管理维护相关事宜。
 二、工作分工
    为了保证网站有效运行,提高网站管理维护的效率,网站将采用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模式进行运作维护。

  1、办公室在网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网站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以及运行的综合协调,是本局的网站管理部门,重点负责网站主页面以及有关版块的维护、协调工作。

  2、各科室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版块页面信息的更新维护,在享有唯一独立的管理操作权限的同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分工见附表)

  
  三、内容的采集与发布
   各科室应根据各自分工的板块,对以下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1、上级以及局内形成的相关文件;

  2、上级以及局内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形成的有关材料;

  3、各科室形成的有关工作材料、统计材料等;

  4、《太仓民政信息》;

  5、有关活动信息;

  6、局内开展的有关活动图片资料;

  7、有关人事调整方面的信息;

  8、市内重大会议精神及主要领导的讲话材料;

  9、中央及省、苏州市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重要精神、决定决议、领导讲话等。

  发布内容要强调时效性,各板块内容应做到至少每15天更新一次。重要的信息要及时更新。

  四、信息管理和保密要求

  1、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当以民政工作方面的信息为主。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得发布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信息。

  2、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加强上网信息的保密工作。

  各科室在进行网站内容更新维护过程中,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做到三个不上网:一是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上网;二是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三是载有秘密(含秘密级以上)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

  3、加强安全技术的应用。

  网站在建设中应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4、严格审批程序。

  为了提高网站内容更新的可操作性和严肃性,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提供上网信息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各科室拟发布上网的信息须填写《上网信息资料审批表》,经过科室负责人和各自科室分管领导的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放到网上。信息上网后,经领导审批的《上网信息资料审批表》请即交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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