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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373/2017-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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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农业委员会
2018-08-22
太仓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太仓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时间:2018-08-22 09:35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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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 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务信息不得公开。

    第四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太仓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太仓市农林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发。必要时,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由局监察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太仓市农业委员会

政务信息公开保密申请审核(查)表

提供信息的部门

 

经办人

 

拟发布信息的

文件标题或主要内容

 

信息形成时间

         年   月   日

最后公开时限

         年   月   日(20个工作日)

拟发布信息的

形式或范围

 

部门负责人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责任人

审查意见

保密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处理结果

操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处理结果”栏中,须注明所发布信息的形式、范围及时间,如,发布信息的网站名称及栏目等。

 

 

太仓市农业委员会

政务信息不予公开保密申请审核(查)表

信息产生的部门

 

经办人

 

拟不予公开的

文件标题或主要内容

 

信息形成(变更)

    的时间

 

不予公开的理由

或原因

 

部门负责人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责任人

审查意见

保密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处理结果

操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1、“保密责任人审查意见”栏中,须根据信息的内容,注明贯彻执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文号或者查明文件来源是否涉秘,提出是否同意的具体意见,以便审批责任领导审批。     

2、“处理结果”栏中,须注明该信息(文件)归档情况或上报上级保密部门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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