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014185034/2024-00008
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太仓市人社局
2024-02-26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有效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6 10:57访问量:
【字体: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着力加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决策与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矛盾化解能力,不断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为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依法行政

(一)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新形势下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一级抓一级的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格局。制定实施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执行监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人社各项要求落实到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法律顾问,2023年,协调法律顾问累计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共计5次、审查文件和协议共计3份、提供法律支持1次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工作中的参谋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达到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防范行政风险的目的。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每个监察中队配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有效减少了行政争议;2023年共作出46次行政执法决定,均通过法制审核。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双公示”工作,2023年度共公示35条行政处罚信息。

(四)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年审换证、报名考试、申领审核等管理工作。目前人社系统39人持有执法证,16人持有省劳动监察总队颁发的监察执法证。做好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及律师证年审等系列工作。建立局法治建设工作联络群,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高效、便捷的交流模式,实现系统上下得以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五)强化联动执法检查。联合卫健委、总工会、妇联、医保等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制造业、化工及商务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企业,共计检查20家企业,涉及女职工1517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11件,并向该局移交了劳动监察执法中发现经营异常的29家用人单位名录。联合行政执法局,发函14件,暂停劳资纠纷中22家用人单位注销手续的办理,从而杜绝用人单位借此逃避用工主体责任。联合检察院,建立保障未成年人劳动权益协作机制,签订了《关于建立保障未成年人劳动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双方在线索移送、证据共享、结果反馈等方面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劳动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综合、全面保护,营造全社会遵守未成年人合法就业规定的良好氛围。

(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各镇区对全市64C级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巡查检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证照是否齐全、招用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有使用童工等事项;联合检察院、法院约谈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对本年度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承诺书》。对全市501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摸排,对全市C级单位进行了重点约谈,联合开展执法行动8次,出动人员60余人次,累计处置举报投诉973件,其中立案50起,处罚8起,涉及人员1200人,涉及金额103万元。

(七)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建立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机制,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部门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出庭率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机构加强配合,发挥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作用,共同做好答辩(答复)、出庭、政策解答、上诉等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5起,行政诉讼案件36起。

(八)落实普法宣教。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努力为民执政、执法相结合。系统内建立学法点名制度,干部员工自学、党政班子中心组学习、科室集中学习、全系统干部员工集中辅导培训的学法制度,在全系统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改革开放新形势下预防“黄、赌、毒”、反邪教、防范网络新型诈骗和其它违法犯罪相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法制宣传计划,全面构建普法责任体系,形成全市人社系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扎实开展好各类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以“太仓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普法主阵地,通过开展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执法+普法”、招聘活动、走访调研、入户宣传以及各类培训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推进社保业务“就近办”。根据部、省规定和顺应人社业务下沉要求,积极拓宽人社业务办理渠道,延伸服务链条,探索推行“社银合作”服务新模式,充分依托银行网点密集、遍及乡镇等优势,变“银行柜台”为“社保前台”、变“银行工作人员”为“社保经办人员”,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老百姓就近办理人社业务的服务需求。

(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前,我局共有10项证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涉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核定等业务,2023年共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2002笔业务。

(三)落实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加大劳务派遣年度核验和信用评价工作力度。开展2022年度全市劳务派遣单位(510家)的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出A(信用优秀)单位4家、B(信用合格)单位442家、C(失信)单位64家,信用评价结果均对外公布,并将结果嵌入监管流程中,A级单位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范围,简单劳资纠纷可优先调解处理,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信用优秀的劳务派遣单位。

(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省厅《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明确并公布随机抽查“一表两清单”,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充分利用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处理流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要求,通过太仓市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等途径,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做到受理及时,查处到位,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