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太仓市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场监管各分局、各相关科室,全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抓实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校园食品安全联管联处合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坚决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企业、学校食材供应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开展靶向突击检查并压实闭环整改
1. 集中突击检查。针对近两年食品安全评分相对较低,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32所学校,组织开展统一突击检查,检查工作由市场监管95后青年干部及业务骨干具体实施。
2.闭环整改落实。检查结束后,各分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对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复查,确保问题全部整改闭环到位。
(二)落实“一校一档”管理与综合大检查
1.“一校一档”检查。结合学校食堂“一校一档”跟踪提升工作要求,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局对2025年秋季校园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多的学校开展联合检查(名单详见附件2)。
2.综合大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苏市监〔2025〕39号)要求,从附件2中随机选取两所学校,会同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各部门依职责全面排查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三)统筹推进其余对象检查与督查
1.分局自主检查。其余检查对象由市场监管各分局按照既定计划自行组织监督检查,其中3所校外供餐单位的检查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同步参与。
2.督查压实责任。检查结束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按10%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强化食品检测与结果公示
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春季校园食品检测工作,快检批次数不少于100批。对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适时公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测工作发挥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杜绝形式主义。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和食材供应企业要在开学季组织开展“六个一”行动,即一轮食品安全自查、一次“地毯式”卫生清洁活动、一次库存食品及原料大清理行动、一次病媒生物防控、一次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检修校验、一次食品从业人员专题培训考核,另须配齐配足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完善“三类人”任命,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负责人全面知晓并推动落实,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聚焦检查重点,强化闭环管控。重点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内容规范学校食堂全过程加工操作,特别检查是否存在三防设施配备不齐、食品原料过期或未按要求贮存、场所条件发生变化未报告、承包经营企业调整未报告、从业人员变动未办理健康证明、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进货查验记录不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另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对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是否“一口清”;绞肉机、刀具消毒柜、蒸箱等易藏污纳垢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是否到位;配送车辆清洗消毒及冷链温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闭环,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凝聚部门合力,强化帮扶督导。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苏市监〔2025〕39号)、《关于印发〈太仓市校园食品安全联管联处长效机制〉的通知》(太市监发〔2024〕51号)及学校食堂“一校一档”跟踪提升工作要求,为凝聚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强化信息互通和风险会商,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局、检验检测中心及属地政府组建帮扶小组,对新设学校及软硬件提档升级学校食堂提供精准靠前服务指导,确保其场所布局合理、操作流程合规;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多的学校持续实施“一校一档”跟踪帮扶,深入推广五常、六化等优质管理模式。
(四)提升智慧管控,筑牢风险防线。依托启航平台风险管控模块,理清校园食品安全“一本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控”,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中标供应企业落实风险自查任务,强化风险数据的收集、预警、处置、分析。对风险任务完成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及时开展现场“体检式”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将食品安全风险数据通报至教育部门。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企业要持续规范运行“互联网+AI监管”及“明厨亮灶”设施,做好日常维护与视频展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风险管控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五)规范查验流程,严把食材关口。宣贯落实《苏州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附件3)《苏州市供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附件4)两个指引,确保相关单位全面知晓、严格执行,坚决杜绝指引学习流于形式、执行打折扣。学校食堂、校外供餐企业、食材配送商要设定食品查验专岗,严格对照《太仓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工作指引(试行)》(附件5),明确查验、记录、处置、报告等具体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入库前、配送前、制售前、分发前全流程查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查验工作,要强化查验岗位人员培训,确保查验人员熟练掌握科学的取样方法和检查判断方法,并如实记录查验情况,切实提升查验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学校食堂要安排人员在“苏小福”小程序主动上报食品查验环节的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强对短保食品、高风险食品(肉类、豆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及周转贮存时间较长食品的查验力度。检查过程中,要通过随机调取监控录像核查验收环节,重点查看验收流程是否规范、验收标准是否落实、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坚决杜绝验收环节走过场、搞形式。
(六)强化培训教育,倡导文明就餐。学校食堂要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制止餐饮浪费等为重点,对“三类人”开展培训和指导,每年参加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充分利用“苏食安”平台对“三类人”开展监督抽考,监督抽考合格率95%以上。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适度配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学校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开展食品安全、文明就餐、反食品浪费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共建共享共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及各分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检查中采用“以老带新”方式,提高食品监管队伍“新人”的实战水平,全面提升网格化“一专多能”队伍战斗力。通过“苏州日常监管”录入检查结果,张贴新的量化等级,督促相关主体将最新的《结果记录表》放入食品安全公示牌中,并注意收集优秀示范案例和问题照片。
请市场监管各分局于2026年4月10日前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报送工作小结和统计表。
联系人:周金雯,联系电话:53539593。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太仓市教育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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