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和夏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和夏季,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季节性、阶段性不安全因素交织叠加,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带来严峻挑战。为切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汛期和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建筑工地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六化”等工作要求,及时研判汛期和夏季生产规律特点,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演练,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查问题、补短板、固底板”,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现场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开展全覆盖检查
建设单位要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牵头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范,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环节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要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苏安码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督促整改落实等情况。
2.危大工程安全运行情况:要对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排查。检查深基坑支护结构是否稳定,降水排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测和保护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是否牢固,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绳索、吊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设置是否牢固、防坠落措施是否到位等。
3.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要检查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或封闭,特别是工人集宿区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电动自行车是否规范停放、充电,临时消防给水、临时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整好用;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动火作业、保温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到位等。
4.工地围墙、活动板房加固情况:要检查工地围墙是否存在倾斜、裂缝、坍塌等风险,对存在隐患的围墙要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活动板房的搭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锚固措施是否到位,屋面及墙体是否有破损、变形等情况,确保活动板房能够抵御汛期风雨的侵袭。
5.在建工程地下室积水排除情况:要排查在建工程地下室的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已安装启用的排水泵是否正常运转,集水井是否有足够的容量和防护措施。对于容易积水的部位,要提前采取有效的防倒灌措施,防止雨水倒灌进入地下室,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6.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准备情况:要检查项目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包括沙袋、挡水板、抽水设备、照明器材、急救药品等是否充足、完好,并建立应急物资清单和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同时,要确保抢险救援队伍的人员与抢险救援机械设备配备齐全,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能力和经验,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汛期转移避险情况:要及时关注汛期天气变化情况、防汛防台预警信息与应急指令,清查掌握项目人员数量、个人信息等情况,主动对接属地政府明确人员应急安置场所、转移路线,并在苏州安管系统中填报汛期转移避险模块。
8.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要合理调整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施工措施,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要持续改善工人作业及生活条件,高温期间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散热、降温措施;要加强防暑降温物资储备,为一线施工人员提供充足的茶水和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
9.健康卫生管理情况:要强化内部食堂管理,减少工人前往工地周边不合规、不卫生流动摊点饮食的情况;对于不具备食堂设置条件的建筑工地,积极推广集中送餐制度,实现工地用餐的统一配送。要安排专人每日做好食堂、宿舍、厕所、淋浴间等区域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做好防蚊、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发生。
(三)台风过后恢复
台风过境后,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摸排,统计损失情况,并做好上报工作。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围墙、房屋等要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工程安全和周边环境的稳定。在恢复施工前,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和夏季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救援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积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的同时务必按规定及时报告,汛期应每周报送工地检查排查情况(附件),确保主管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汛期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状况,为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汛期和夏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平稳推进。我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抽查和“四不两直”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参建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的,施工现场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现场管控不到位的,安全排查工作未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达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应急联系电话:53510585。
附件: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自查表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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