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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18年农村居民收入简析

时间:2019-03-21 09:28来源:统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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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仓市农村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58元,增长8.1%。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总体增长情况

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2017年持平,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0.2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1.943:1,比去年同期城乡收入比1.947:1略有缩小。

表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对比表

时间

城镇(元)

增幅(%)

农村(元)

增幅(%)

2017年一季度

16578.4

7.4

10809.7

7.7

2017年二季度

29518.7

7.7

15160.8

7.8

2017年三季度

44523.3

8.0

22444.4

8.1

2017年

58458.2

8.1

30026.3

8.1

2018年一季度

17881.5

7.9

11674.4

8.0

2018年二季度

31868.4

8.0

16388.8

8.1

2018年三季度

48111.9

8.1

24284.8

8.2

2018年

63076.4

7.9

32458.4

8.1

(二)分项增长特点

图1:2018年四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1.工资性收入是主要动力

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0085元,同比增长8.3%,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61.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0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达到63.1%。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构成中仍是最重要部分,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表2:2013-2018年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单位:元、%)

年份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2013

21446

13332

62.2

-

2014

23590

14616

62.0

59.9

2015

25643

15796

61.6

57.5

2016

27766

17115

61.6

62.1

2017

30026

18550

61.8

63.5

2018

32458

20085

61.9

63.1

2.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力度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税收、资金保障,不断激发农村市场新活力,不断推进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乡村旅游等。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187元,同比增长6.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1%。

3.财产净收入增长稳定

我市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基数小、在可支配收人中所占比重较小。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渠道的拓宽,农村土地流转、村级分红进一步规范,财产性收入越来越成为农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587元,同比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0%。

4.转移净收入增速最高

依靠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困难群众过节补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的支撑,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仍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600元,同比增长11.1%,在四项收入中增速最高。成为太仓农村居民增收的新亮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1% 。

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的主要因素

(一)良好的经济发展,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工资性收入增长打下基础。

1.2018年,太仓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330.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55.06亿元,同比增长10.1%;税收收入139.52亿元,同比增长14.3%。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形成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了稳中求进的良好局面,为农村居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市委、市政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对农村劳动者重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18年8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发展现代农业,创建农旅品牌,为经营性收入增长提供活力。

1.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四个十万亩”农业布局,加快推进农业“双10” 园区体系和高标准农田、“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和构建政府、龙头企业、农民“三位一体”的农产品品牌开发运行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以产业育品牌,以品牌拓市场,加快名特优农产品的培育,目前形成了仓润蔬菜、新毛芋艿、电站葡萄、锦沙黄桃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收到了明显成效。

2.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打造美丽乡村,着力培育特色农业品牌,打造“一村一品、一园一品”。推动农林畜渔与旅教文康深度融合,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形成一批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基地。近两年,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全面提速,双凤湿地花海、孟河吴家湾、 独溇小海、何桥休闲观光等农业试点项目,以田园风光为主,以人文风貌为特色,集农业观光、餐饮娱乐、休闲度假、商务会务于一体,独具“现代田园城、美丽金太仓”特色的农业观光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三)集体经济规范发展,为财产性收入增长注入动力。

根据苏州市对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的要求,结合太仓实际出台相应的文件,启动新一轮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加大资源政策倾斜力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村级经济抱团发展、联合发展、异地发展。

(四)加大二次分配力度,为转移净收入增长保驾护航。

1.逐步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长效机制,加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减少错保,提高救助精准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增长8%左右。

2.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以每年不低于7%的增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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