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2019年农村居民收入简析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98元,增长8.4%。
一、主要特点
(一)总体增速回升
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2018年相比高0.3个百分点,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0.3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1.938:1,比去年同期城乡收入比1.943:1略有缩小。
表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对比表
时间 |
城镇(元) |
增幅(%) |
农村(元) |
增幅(%) |
2017年一季度 |
16578.4 |
7.4 |
10809.7 |
7.7 |
2017年二季度 |
29518.7 |
7.7 |
15160.8 |
7.8 |
2017年三季度 |
44523.3 |
8.0 |
22444.4 |
8.1 |
2017年 |
58458.2 |
8.1 |
30026.3 |
8.1 |
2018年一季度 |
17881.5 |
7.9 |
11674.4 |
8.0 |
2018年二季度 |
31868.4 |
8.0 |
16388.8 |
8.1 |
2018年三季度 |
48111.9 |
8.1 |
24284.8 |
8.2 |
2018年 |
63076.4 |
7.9 |
32458.4 |
8.1 |
2018年一季度 |
19347.7 |
8.2 |
12655.1 |
8.4 |
2019年二季度 |
34449.7 |
8.1 |
17732.7 |
8.2 |
2019年三季度 |
52057.1 |
8.2 |
26251.9 |
8.1 |
2019年 |
68204.5 |
8.1 |
35197.9 |
8.4 |
(二)收入结构稳定
2019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仍然是工资性收入占比大幅高于其它三项,主要地位依旧不可撼动,其他三项稳步增长。
1.工资性收入是主要动力。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1780元,同比增长8.4%,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61.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达到61.9%。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构成中仍是最重要部分,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表2:2013-2019年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单位:元、%)
年份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
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
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
2013 |
21446 |
13332 |
62.2 |
- |
2014 |
23590 |
14616 |
62.0 |
59.9 |
2015 |
25643 |
15796 |
61.6 |
57.5 |
2016 |
27766 |
17115 |
61.6 |
62.1 |
2017 |
30026 |
18550 |
61.8 |
63.5 |
2018 |
32458 |
20085 |
61.9 |
63.1 |
2019 |
35198 |
21780 |
61.9 |
61.9 |
2.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活力不断激发,政府不断推进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乡村旅游等。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498元,同比增长5.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是11.4%。
3.财产净收入增长稳定。我市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基数小、在可支配收人中所占比重较小。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渠道的拓宽,农村土地流转、村级分红进一步规范,财产性收入越来越成为农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805元,同比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是8.0%。
4.转移净收入增速最高。依靠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困难群众过节补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的支撑,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仍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115元,同比增长14.3%,在四项收入中增速最高。成为我市农村居民增收的新亮点,体现了政府对农村居民政策性扶持的效果显著,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7% ,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是18.7%。
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的主要因素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工资性收入增长打下基础。
市委、市政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对农村劳动者重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18年8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发展现代农业,为经营性收入增长提供活力。
1.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四个十万亩”农业布局,加快推进农业“双10” 园区体系和高标准农田、“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和构建政府、龙头企业、农民“三位一体”的农产品品牌开发运行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以产业育品牌,以品牌拓市场,加快名特优农产品的培育,目前形成了仓润蔬菜、新毛芋艿、电站葡萄、锦沙黄桃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收到了明显成效。
2.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打造美丽乡村,着力培育特色农业品牌,打造“一村一品、一园一品”。推动农林牧渔与旅教文康深度融合,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形成一批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基地。近两年,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全面提速,双凤湿地花海、孟河吴家湾、 独溇小海、何桥休闲观光等农业试点项目,以田园风光为主,以人文风貌为特色,集农业观光、餐饮娱乐、休闲度假、商务会务于一体,独具“现代田园城、美丽金太仓”特色的农业观光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三)规范集体经济,为财产性收入增长注入动力。
根据苏州市对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的要求,结合太仓实际出台相应的文件,启动新一轮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加大资源政策倾斜力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村级经济抱团发展、联合发展、异地发展。
(四)加大二次分配力度,为转移净收入增长保驾护航。
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加大民生投入,尤其是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有力地带动了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的持续增长。
1.逐步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长效机制,加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减少错保,提高救助精准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增长8%左右。
2.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以每年不低于7%的增幅进行调整。
三、促进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力争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1.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艺,积极鼓励和培植一批本地种养能手,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标”,积极为城市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2.进一步瞄准上海等周边大市场,吸引都市人群,加快发展以绿色、休闲、体验为基本特征,集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休闲旅游农业。
3.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继续扶持和发展壮大一批产业化程度高、市场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农户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
(二)力争在提高农民非农产业收入上取得新突破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要大力扶持农民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农民从单独创业向合伙创业、联合创业转变,引导和组织农民多方位寻求创业之路,不断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创造力,增强农民自身持续增收的“造血”功能。
(三)力争在巩固和提高政策性收入上取得新突破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城乡一体、逐步接轨的政策和制度框架,并在政策上、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措施上积极探索,使其日臻完善,健全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整体的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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