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闻发布会

2023-03-02 新闻发布会: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3-02 16:33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字体:

主 题:介绍《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基本情况

嘉 宾: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健

主持人(金怡):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和城市能级的跃升,我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入学人数持续增加,入读优质公办学校的诉求迅速增长。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市民子女教育工作,把新市民子女就学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今年我市出台了《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教育局吴健副局长,为我们介绍《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基本情况。

吴健: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下面由我介绍一下《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的基本情况。

一、起草过程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联系各区镇对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开展了相关调研,结合太仓实际起草了《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先后由市教育局、市新市民事务中心领导班子多次讨论,并征求各区镇、各部门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22年9月19日分别通过线上(太仓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栏目重大决策预公开)和线下(各区镇政府所在地)进行了对外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2022年12月9日在市教育局召开了《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会。结合评审专家意见对《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进行了第三轮修改完善并形成送审稿,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了《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会议原则上同意该《细则》,并要求会后由教育局、新市民事务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2023年2月23日,中共太仓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47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在结构上分为总则、申请条件、入学申请、资料审核、入学流程、监督检查、附则与附件共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阐述了积分入学的背景、可参加积分入学的对象、供积分入学的学位来源和组织实施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全市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义务段学生及监护人情况进行积分,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

第二部分是申请条件。申请入学当年4月1日前,符合入学年龄的太仓市新市民子女,其父母至少一方需满足在太仓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可认定为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1)申请时,已由本市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最近登记时间连续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2)申报时,在本市社保处于缴费状态且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父母一方或者未成年子女在太仓市购房已完成网签流程,但在本市连续居住不满6个月或连续缴纳太仓社保不满6个月,也可参加积分。

第三部分是入学申请。申请人于每年4月1日至5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通过太e办、太融e或者到居住地镇(街道)便(为)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办理入学申请。6月1日前,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两种途径签字确认积分分值,线下签字地点为所在镇(街道)便(为)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如申请人对积分分值不认同,可通过太e办、太融e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于6月1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6月1日前未按照相关要求确认或者提出复核申请的,系统将按照相关部门的打分情况自动汇总积分分值。

若申请人在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应及时通过太e办、太融e或者到镇(街道)便(为)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取消积分申请,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太e办“入学一件事”报名登记。

第四部分是资料审核。相关评分部门按照《太仓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制定材料核实和评分操作细则,对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进行核查评分,同时负责相关积分内容的咨询与释疑工作。

第五部分是入学流程。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4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本市新市民子女开放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服务区域。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房屋租赁合同及公安机关居住登记为准)的,应于5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通过太e办、太融e或者到现居住地便(为)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市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通过“太仓教育”微信公众号、太e办、太融e统一向社会公布可提供给本市新市民子女就读学校的空余学位数。结合公布空余学位,新市民可在7月1日24点前调整选定的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7月20日前通过太e办、太融e或各积分窗口申请领取入学准入卡。

第六部分是监督检查。积分入学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市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积分入学情况进行督查。

第七部分是附则。一是明确了具有太仓户籍,但不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太e办“入学一件事”报名登记。二是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八部分是附件,内容为《太仓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太仓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指标解释,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五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两项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文件已由太仓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围绕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常见的问题,教育局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太仓教育”微信公众号推出了第一期相关事宜问答,请大家注意查看。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开展入学政策宣传,深入细致做好相关条款答疑、解释和说明工作,提升市民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应享尽享。二是做好过程管理。新市民事务中心和教育局要主动靠前,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把握和实际操作能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合力做好学位统筹工作,不断提升积分入学满意度。三是注重稳妥推进。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注重倾听社会反响、吸收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操作方式,努力简化相关申报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金怡):感谢吴局的介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