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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某无证运输卷烟案件

时间:2018-07-30 13:42来源: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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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某无证运输卷烟案件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21日,太仓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在高速交警的协助下,在G15沈海高速太仓主线收费站一辆车牌号为苏FEXXXX的“别克”灰色商务客车上查获涉嫌违法运输卷烟:黄山(硬新一品)、芙蓉王(硬)、南京(紫树)等共计19个品种2712条,货值27.89万元。经江苏省卷烟质量检验站鉴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国产卷烟。

调查与处理

(一)、调查情况

该批卷烟是当事人季某从江苏省南通市观音山镇购进,自驾FE537E的“别克”灰色商务客车从南通G15沈海高速兴仁出口上高速准备运往太仓市销售,至G15沈海高速太仓主线收费站处时被该局查获,季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部门进货的有效证明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并制作了勘验笔录。随后,执法人员对季某进行了调查询问,确认了季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跨区域运输的违法事实。

(二)、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中第1目“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的”,该局决定对当事人季某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处以没收所有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共计2712条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一)、主体方面

该案处罚主体是太仓市烟草专卖局,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并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烟草专卖管理主管部门,对其所辖区内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享有管理权,处罚主体资格合法。该案管理相对人季某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行为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事实及证据方面

太仓市烟草专卖局依法行使烟草专卖管理职权,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经调查,当事人无证运输卷烟违法事实清楚,有南通喷码字样的涉案卷烟、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拍摄照片、收费站过境票据、当事人季某的询问笔录证实。据此,太仓市烟草专卖局根据取得的证据作出季某是当事人的认定是准确的,相关证据和法律文书完备、详实,证据合法、有效,能够充分证实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存在的事实。

(三)、法律适用方面

该案当事人季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进货的有效证明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存在跨市运输卷烟的行为。太仓市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属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1目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运输的卷烟2712条的处罚。引用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准确充分。

(四)、程序方面

本案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批准、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处罚;每一阶段的执法活动的内容、方式、结果均有相应的执法视频和法律文书记载;立案、调查取证、审查批准、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的具体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审查批准前,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处罚也组织召开了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后期送达执行时,由于已到春节时间,当事人不愿主动前来接受处理,最终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和见证下,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季某的父母,根据《烟草专卖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直接送达,由当事人一同居住的成年家属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日期并签字,并实时进行录音录像,确保送达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典型意义

该案在处理过程中按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处罚,每一阶段的执法活动的内容、方式、结果都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执法全过程录像,程序规范清晰,涉案物品流转一目了然,体现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严谨性,能够起到参考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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