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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伏天室内作业中暑死亡,近亲属获赔70余万

时间:2018-08-13 13:33来源: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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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伏天室内作业中暑死亡,近亲属获赔70余万

【案情简介】

宋某经人介绍到一家金属制品厂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厂也没有为宋某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宋某在车间作业时出现头晕后站立不稳、意识不清,昏迷倒地。后宋某被工友送至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宋某近亲属经过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等程序,终于在一年后拿到生效的工伤认定书,但金属制品厂除了补偿2万元外,拒绝再支付工伤赔偿款。

【调查与处理】

本案中,宋某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有权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金属制品厂未为宋某参加工伤保险,故法院依法判决该厂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该厂被判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宋某近亲属70余万元。

【典型意义】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等防护设施,以免造成悲剧的发生。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者受到伤害时及时为劳动者申报工伤,使工伤职工尽快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也给单位减轻不应该承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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