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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设置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项目公开竞争性公告

时间:2016-12-28 14:11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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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9日

经批准,我委拟在太仓市行政区域内设置二家非公立的医疗美容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公开受理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设置人的申请,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确定设置人,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确定设置人。

一、申请设置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美容机构选址符合要求;

(三)医疗美容机构建设设计和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合理。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请设置人所需提供的书面申请资料内容(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申请人的材料:

(1)法人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设置委托人的文件及身份证;

(2)合伙或合作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合伙或合作人的身份证,合伙或合作的协议书,设置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参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要求);

4.选址报告(具体内容参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要求)、选址方位图(分别标明以选址为中心500米半径内所有医疗机构、规划路及标志性建筑物和2500米半径内市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方案;

6.银行开具的、自申请日起有效期为二个月的申请设置人资信证明;

7、提供对申请的医疗美容机构关于开展医疗方面的有关实施方案;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见附件一;

9、与本次公开竞争所需要的相关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黑色水笔填写,逐页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申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名;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图纸用电脑绘制,标注各功能间的面积,标注各线长度,并按顺序用纸质档案袋装。

以上资料请申请设置人自行组织格式、编制目录,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注明正本或副本,封存后加盖公章。

三、申请日程及地点安排

1、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7日,请有意向的申请设置人于2016年12月27日16:30之前到以下地点签到报名。报名地点: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楼3421室。超过时限者作申请无效处理。

2、竞争谈判文件提交时间:2016 年12月28日13:00-13:30

2、评审时间:2016年12月28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3、评审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3307室(3楼电梯对面)

四、关于评审

太仓市卫计委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评审,按照得分最高依次确定二家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

五、本项目说明解释权归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号楼卫计委医政科

联系人:王其荣电话:53521003

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申请设置人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关于设置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公开竞争项目参与竞争。本申请设置人所提交的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申请设置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评分标准

一、基本标准:40分

1、床位(3~5分):有2张美容治疗床或1张手术床及1张观察床,或牙椅1张,满足的,得3分;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2台、牙科治疗椅2张、观察床2张,满足的,得5分。

2、科室配置(3~5分):开设美容外科、牙科、皮肤科、中医科中不超过2个,其中美容外科设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满足的,得3分;开设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药剂科、化验科、手术室,可以增设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满足的,得5分。

3、人员配置(3~5分):配置1名中级主诊医师、1名护士,满足的,得3分;配置每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技人员、每观察床及牙椅配备1.03名专业人员和0.4名护士;5名以上执业医师及1名副高以上的主诊医师;1名护理师,满足的,得5分。

4、设备(3~5分):配置电动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设备电凝器,文眉机、相关科室成套器械等,满足的,得3分;配置电动吸引器、吸脂机、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设备、喷沙洁牙成套设备、光固化治疗机、技工设备、电凝器,激光机、电子治疗机、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文眉机、超声波美容治疗机、培养箱、相关科室成套器械、冰箱等,满足的,得5分。

5、医疗用房(6~10分):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科室独立,手术室大于15平方米,其它治疗室大于6平方米的,满足的,得6分;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每科室独立、手术室净使用面积20平方米;美容治疗床、牙椅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满足的,得10分。

6、机构场所设置区域优势(5分):评审视区域优势性,最高5分。

7、规章制度(5分):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完善的,得5分。

二、资历资格:30分

8、为连锁型医疗美容机构的(提供相关许可证明)得5分。

9、三甲医院技术支撑(5~8分):有公立三甲以下医院整形美容相关专科技术支撑的(提供协议、证件),得分5分,三甲以上的(含三甲)(提供协议、证件),得8分。

10、有医疗美容专科医院(集团)技术支撑的(提供协议、证件),得分6分,无不得分。

11、法定代表人为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的(提供证书),得分6分.

12、设置人或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得3分,有失信记录的不分。

13、法定代表人为本市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得分2分

三、开展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及医疗服务等方案评估:30分

14、按照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门诊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优、良、一般等级相应评分(包括门诊技术人员考核、财务收费价格、后勤保障、门诊信息系统等)(4~8分),管理方案优(合理、规范、标准)得8分,方案良,得6分,一般4分;

15、按照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安全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优、良、一般等级相应评分(包括病患核实、门诊感染应对、特殊药品管理、患者安全教育等)(4~8分),管理方案优(合理、规范、标准)得8分,方案良,得6分,一般4分;

16、按照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质量方面的实施方案优、良、一般等级相应评分(医疗技术质量的保证及改进、新技术应用等)(4~8分),管理方案优(合理、规范、标准)得8分,方案良,得6分,一般4分;

17、按照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服务方面的实施方案优、良、一般等相应评分(维护患者合法利益、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环境等)(2~6分),管理方案优(合理、规范、标准)得6分,方案良,得4分,一般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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