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仓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落实苏州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健康太仓、法治太仓建设大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责任落实
1.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讲法,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听取法治建设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论证咨询作用。
2.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太卫健[2021]7号),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和责任落实。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三级公立医院必须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构,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法务部门,配备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增强公立医院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服务水平。
3.严格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按照苏州市卫健委、苏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苏卫健监督[2021]9号),建立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执业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层层压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的主体责任。建立“五制度”工作机制,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加强自查管理与结果运用,强化工作保障。
二、加大普法宣传,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4.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执业谁普法”双普法责任制,结合建党100周年,加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提升“关注健康医法同行”普法品牌影响力。多渠道推进普法宣传,积极把握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举办《卫健法》实施一周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继续开展第五届依法执业竞赛活动。力争本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5个法治文化阵地。
5.推进“关爱民生法治行”项目。落实市法制办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强法治队伍促医患和谐”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加强完善依法执业管理员队伍建设。二是结合“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太卫健[2021]18号),4-6月开展“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为主题的民营医院专项检查。
三、夯实法治基础,规范行政制度管理
6.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和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执行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委、所两级审查,推动法治审查关口前移,建立审查“一案一表”制,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和作出决定。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严格制定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备案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精细化和合法性。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围绕机构改革职能变化、政策制度改革等,及时开展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法制统一。
8.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委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相关文件、部门合同,一律按规定程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及时开展专项清理,确保各项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原则。
四、落实工作机制,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9.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苏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加强《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内部程序及制度建设的若干规定》在行政处罚的应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加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学习活动。
10.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版,平稳有序推进审慎包容监管。依法有序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赋权工作,明确承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工作、300张及以下床位护理院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协调抓好出生“一件事”改革,确保审批改革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11.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发挥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信访案件,避免法律风险。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信访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能力,及时依法如实办理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事项,确保不发生因应诉和答复因素导致败诉情况。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和患者就医安全。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