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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解读

时间:2021-03-08 16:10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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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缘由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和保障机制,以守护消费安全为主线,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为目标,服务太仓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

二、制订起草过程

在起草《指导方案》时,参照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苏府办〔2021〕47号),结合本市实际,第一时间形成了太仓市《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讨论稿),会相关部门组织了内部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同意,最终形成了本次《指导方案》。

三、制订依据

制订过程中,主要依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苏府办〔2021〕47号)相关内容。

四、制订原则

从实际出发,按照本市特点和现实工作中的问题,按照苏州市相关精神,以科学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以诚信经营理念倡导经营者,在强有力的监管下,助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制订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形成社会共识。要倡导全社会将消费者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社会协同共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要通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加强商品服务监督、主动化解消费纠纷等,在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让消费者吃的安心、买的放心、用的舒心。

(二)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突出对农贸市场、超市、网络平台和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整治,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和加工活动。做好冷链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严密筑牢防线,保障消费安全。

(三)开展“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庭审开放日活动。3月12日,针对一起商品房领域消费维权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旁听案件现场庭审,并对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目的为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诚信经营、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清明节期间时令食品专项检查。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营造放心安全的节日食品消费环境。

(五)开展文化旅游消费市场专项检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3·15”前期组织力量对全市文旅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网吧、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旅游经营单位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是否规范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履职等,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正当权益。

(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积极探索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发展,助力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品牌群体。

(七)加强重点领域市场执法,净化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开展“3·15”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展示打假治劣成果,震慑不法经营者。

(八)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现消费维权效能叠加融合,营造全域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无理由退货承诺,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九)构建“放心消费、无忧购物”服务保障体系。继续鼓励倡导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服务,建立商户信用动态管理机制,提升消费体验,逐步实现失信惩戒、提质培优、规范增效。立足长效管理,为营造新型消费环境、打造品质消费高地赋能。

(十)畅通消费热线投诉电话,受理全国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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