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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时间:2021-09-01 15:30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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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太仓市深化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太政办〔2021〕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保证。我市自2011年以来,不断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本级两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各部门积极对上争取各类高标准农田项目(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等部门),到今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基本全覆盖。制订《太仓市深化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就是要在做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真正做到建管并重,以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其持续发挥效益。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20〕807号)、省七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护工作的意见》(苏水农〔2021〕6号)、苏州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贯彻落实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发改产业〔2021〕3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太仓市贯彻落实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三、制定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把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摆在农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位置。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加快建立符合我市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实现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全域化、长效化、信息化,确保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不降低,建成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四、起草过程

在调研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2021年8月5日召开了各镇区农业农村部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并布置了关于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名录的工作,在汇总梳理有关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太仓市人民政府审核,于2021年8月31日正式印发。

五、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农田基础设施资产明晰,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和监督考核有效落实,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至2035年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体制基本形成,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

六、改革时间安排

“十四五”期间,共分七个时间节点完成改革工作:一是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二是在今年9月30日前摸清全市各类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完善各类工程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工程的监管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三是在今年10月30前出台具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四是在今年11月15日前,将改革进展情况上报苏州;五是至2022年12月底前,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工程有效管护模式,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标准、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监督巡查机制,完成管护经费合理确定,完善管护投入机制。六是至2023年12月底前,认真总结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七是至2025年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逐步推进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七、主要任务

主要从六个方面来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制:

一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农田基础设施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强化其对所属农田基础设施承担的管护责任。二是摸清工程管护现状。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摸清我市农田基础设施工程运行情况,抓紧制定管护工程名录和管护责任清单,完善有关工程台账资料,为测算工程管护经费提供依据。三是积极探索管护模式。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位一体、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引入保险机制等管护新模式。有条件地方可通过统一管护机构、经费保障、标准制定等方式,率先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四是建立建管同步制度。在布局和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时,应明确项目建成后的管护主体、责任、方式等工程管护安排。采用质量过硬、生态环保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要求。工程验收阶段,要落实工程质检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五是明晰工程管护标准。明确管护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田间道路、灌排工程及配套设施、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等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总体上应达到的管护标准。六是强化行业监管指导。加强对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总结和推广工程管护经验,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建立监督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八、支持保障

从工作机制、资金、监督考核、宣传四个方面支持保障。一是工作机制上,各属地人民政府是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压实各级责任。二是资金方面,建立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镇级财政配套、村集体经济收益投入等,多渠道筹措和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提取资金,足额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加大村级资金投入。提倡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低收入群众参与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三是监督考核方面,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压实各级部门监管职责,建立监管台账,切实落实好日常巡查和监管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促进农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宣传引导方面,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团体、专业技术队伍、农民群众参与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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