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水务局关于2020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及水域占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3-09 15:23 来源:太仓市水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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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告上一年度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情况以及水域补偿的方式与地点”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太仓市水务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及水域占补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2020年度太仓市水务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及水域占补情况公示》
太仓市水务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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