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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76/2021-00138
公安、安全、司法;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1-09-18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太仓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
有效
太政办〔2021〕13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太仓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

时间:2021-09-20 17:12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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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为有序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决定成立太仓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

太仓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强任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夏永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卫平、市委编办主任王伟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张翼、市财政局局长凌晓波、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朱晓峰任专班副主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中心为专班成员单位。专班下设调查研究组、政策制定组、协调保障组、案件办理组。

二、明确分工安排

(一)调查研究组。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做好市政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的调查摸底工作,测算改革后工作任务量及人员配备、经费设施保障等情况;及时跟进了解苏州其他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展,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牵头部门:市司法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二)政策制定组。研究制定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并适时动态修改完善。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关键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配合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三)协调保障组。承担改革所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财务经费、设备场地等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四)案件办理组。根据改革需要,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专班,参与改革过渡期间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过渡期复议权交接等工作。(牵头部门:市司法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专班采取实体化运作、集中办公方式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副局长徐林峰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承担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等。根据改革进度,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选派业务骨干适时进驻专班,参与过渡期复议案件办理、复议权交接等工作。办公地点在市司法局(行政中心6号楼B座6楼)。

专班相关单位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及1名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专班相关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推动行政复议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决策。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苏州及市委市政府改革部署上来,把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主动衔接配合,严禁推诿扯皮,全力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全力配合做好职责转移、工作交接和政策解释宣传,切实推动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三)加快工作进度。根据省政府部署,从10月1日起全省统一整合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节点,细化进度安排,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政办〔2021〕1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太仓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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