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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76/2022-00138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2-08-0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太仓市被征地农民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有效
太政办〔2022〕10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太仓市被征地农民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8-02 09:45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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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为执行《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适应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太仓市被征地农民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太政发〔2006〕26号)文件。

特此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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