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政府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014184576/2022-00181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2-10-1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太仓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
太政办〔2022〕13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太仓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16:39访问量: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2022年太仓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太仓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我市建设一流政务环境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上级要求和太仓的创新探索,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一体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太仓市高效规范便利的政务环境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简政放权,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精准推进赋能放权。以服务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链条,对接省、苏州市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法治水平,确保各级政策连续性透明度。准确把握宏观政策的内涵要求,加强对制发政策文件的评估审核。合理把握政策出台和调整时机、力度。鼓励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兑现政策、履行承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政务事项下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政务服务供给。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构建分类管理、集约高效、多元参与、资源融合的立体化政务服务供给体系。探索优化多元协同联动服务模式,推动高频业务联动合作,加速政务服务延伸下沉。推广集成式自助终端向社区、载体、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深化“7×24不打烊自助服务”。引导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就近咨询、引导、帮代办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零距离办理。(市协调办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需求导向,全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推进市场主体便利准入、退出。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试行引入登记机关电子印章,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城通办”,营业执照和审批文书“全城通取”。建立歇业备案制度,探索开展“1+N”注销套餐办理改革试点,将营业执照与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食品经营等许可证实行一体化注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拓展改革实施范围,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力争2023年底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80项以上。(市协调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畅通惠企政策直达通道。依托“太仓市企业服务总入口”的“政策精算器”,及时发布、推送各类惠企政策。对接“苏企通”“苏商通”服务。针对项目申报兑现等关注度较高的需求,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以及事后奖补类政策“免申即享”机制。聚焦外商投资市场准入、人才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优化办事指引,推动更多涉外政策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太仓支行等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创新开展“一码+”模式进一步压缩净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和工业项目等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行清分入账(库)。创新推出一手房缴税及不动产权证登记一件事。(市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广办税缴费“零跑动”“一次成”模式。突破属地服务限制,推进税费服务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全域通办”,实现所有综合性办税厅线下通办。推进“一表申请”“一键报税”等智慧征纳互动新模式。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认真落实《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涉税专业服务定期采集管理等相关制度。(市税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优化电子交易流程和功能模块,确保“不见面”交易事项占比超过90%。探索数字人民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场景。融入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规范远程异地评标,持续推进数字证书跨平台、跨行业、跨地区互认。融入苏州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库,实现投标企业在苏州市域范围内“一次注册,全市通用”。推进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进程,实现交易数据统一交互。(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业务协同,全链条深化工程审批改革

(十)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和政府服务承诺清单制度,推行“三极”项目审批服务模式。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清理规范项目建设全流程。规范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和咨询辅导服务机制。规范区域评估成果,实现在“一张蓝图”上落图。试行对已满足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先行投入使用。推进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前检查等不同阶段标准的统一和衔接。深化“太仓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实现“用地预审项目生成系统”“一张蓝图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三大系统互联互通,填报信息和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涉审中介服务质效。清理整合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一次评估、结果公用。简化中介超市入驻手续及网上交易办理流程。规范涉审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属政府性投资的项目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采用法定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的除外),通过太仓市涉审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公布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强化运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引导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实现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化市政公用服务便利度。推行“开门接电”服务模式,做好开发区建设“开门接电”示范区工作。推动电力营销系统与“太仓一网通办平台”互联互通。推进“电水气暖信视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全覆盖。进一步简化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项目审批流程,实现“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一件事”线上办。实施电水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建立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政企联席会议机制,解决电力外线建设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电水气信视经营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区域评估助力项目早落地。在开发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实施进度。以项目建设单位需求为导向,探索扩大区域评估适用范围,推动有条件的连片区域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在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考核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的产业园区,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探索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改革,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对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全程网办,全周期推进“一网通办”建设

(十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太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最小颗粒度办事情形,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并向服务窗口充分授权,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实行政务服务“综窗、全科服务”模式。创建太仓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协调办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依托“太仓一网通办平台”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升级政务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清理整合全市政务服务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数据合力。优化“太仓一网通办平台”移动端办事能力,深化医疗卫生、公安、人社、交通、公积金、医保、不动产等多渠道移动端应用和服务整合。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地图建设,实现全市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全覆盖。通过开通线上服务专区、线下服务专窗等方式推动高频事项异地代收代办。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深入开展“好差评”,加强问题立整立改,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场景应用,提升“一网通办”建设成效。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数字政务改革,做好与“苏服码”管理平台的对接。围绕高频领域,推进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推进第二批100个事项材料“两个免于提交”。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出“股权变更”“开便利店”等10项“一件事”主题服务,建成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集项目推进、跟踪、监管全链智慧管理服务。深化“线上联办”“专区帮办”,全面推进“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省内通办”。建立智慧档案一体化管理系统,出台政务服务单套制电子档案标准和管理规范。(市协调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昆太协同,推进政务服务“市域一体化”。以加强昆太区域联动为抓手,打破行政属地限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域通办专窗”,明确对接机制,建立统一“市域通办”业务办理规范及审查标准。梳理跨区域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制定并公布“当场办结”“掌上办”“自助办”跨区域通办事项目录清单,拓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涉企经营许可、企业市域内迁移等联办事项,进一步融入苏州市内全域一体化发展。(市协调办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闭环管理,全过程促进公平审慎监管

(十八)加强融合联动,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汇聚关键性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对接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强化风险预警线索关联分析,提升风险预警预测能力。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推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金融监管等8个领域12个综合监管事项落地落实。在职业技能培训、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养老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领域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市协调办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拓创新思路,推行容错纠错审慎监管。加快建立标准规范、路径清晰,有利于市场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等方式。探索柔性监管,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涉企“免罚轻罚”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清单化管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推进金融、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太仓海关、人行太仓支行等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严格制度管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缕清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双推送、双回路”机制,梳理公布审管执互动事项清单。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分析查找漏洞、隐患,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涉企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动态调整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相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围绕重点难点,全力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二十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区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建设工作,要把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整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主动争取各类改革创新试点,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太仓政务环境建设走在全苏州、全省、全国前列。

(二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区镇各部门要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营商环境、政务环境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等相关规定。要统筹做好改革法治保障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务环境调度、考评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机制,对改革实施情况及时跟踪问效,让企业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十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区镇各部门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