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太仓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硬件建设标准化、功能设施完善化、网点布局合理化、长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手段智慧化,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农贸市场的新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决定成立太仓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 任:胡卫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张 展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晨清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千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芬奇 市发改委主任
胡 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淑亚 市财政局局长
李 焱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陆 江 市住建局局长
徐 彬 市城管局局长
毛华乾 市水务局局长
宣 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利民 市商务局局长
周 纯 市卫健委主任
沈玉其 太仓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向明 市应急局局长
陈伟峰 市审计局局长
蔡 健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伟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健 市供销总社主任
刘晓军 市城发集团董事长
王国祥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朱 琼 科教新城管委会主任
顾 强 城厢镇镇长
王永伟 沙溪镇镇长
宋 蔚 浏河镇镇长
陈 颖 浮桥镇镇长
张 杰 璜泾镇镇长
陈 凯 双凤镇镇长
邵 旻 娄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龚 迪 陆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杨伟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杨俊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除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外,如有成员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谋划全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各项工作,不断优化农贸市场消费环境;制定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目标任务,部署推进重点管理项目,研究出台农贸市场相关政策举措;协调解决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布局调整、改造提升、文明创建、综合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督查考核,提升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成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加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规范经营宣传教育,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并反馈结果至属地,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涉及农贸市场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完成职责范围内相关审批事项。
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农贸市场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指导停车交通设施建设;查处妨碍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的违法行为,保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镇(区、街道)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综合管理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和监督。参与后期竣工验收,依据考核结果下发相关补助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的储备、供应和审批;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农贸市场合理配建指标,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善农贸市场建设用地手续;配合做好农贸市场选址及规划审批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农贸市场施工图纸审查,强化农贸市场设计、施工等阶段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的消防工程进行行政许可或备案;规范农贸市场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依法监督升级改造和新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按规定受理竣工验收备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室外排水方案备案、排水手续等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个镇(区、街道)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以及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建行为,取缔市场周边无证设摊、沿街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指导农贸市场外立面、公厕、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建设改造;指导农贸市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农贸市场周边公共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协助做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场地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做好“临时疏导点”和“便民点”的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家禽定点屠宰点设置和集中检疫,做好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研究制定农贸市场布局专项规划,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配合各镇(区、街道)做好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布局调整、业态优化等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市场管理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等卫生防疫工作。
太仓生态环境局: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市应急局:负责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工作,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审计局: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计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提升审批速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及综合管理平台的研发、部署;牵头组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考核,督促指导各镇(区、街道)、各市场管理方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做好农贸市场交易行为、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市供销总社:负责参与部分农贸市场的后期综合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镇(区、街道)做好临时过渡菜场的管理。
市城发集团:负责参与部分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和后期综合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镇(区、街道)做好临时过渡菜场的管理。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市场管理方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参与后期竣工验收。
各镇(区、街道):负责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一场一策”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治理,督促市场管理方履行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强化镇属产权农贸市场管理,督促市场管理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配齐配强管理团队;积极运用经营权回租、产权回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属性。
三、工作规则
(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和部署阶段性工作。在重要节点或有必要时,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现场推进会、现场督办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重点工作专班化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专班,受委员会直接领导。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明确工作推进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三)综合管理情况日常督查通报。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统筹调度和跟踪问效,对照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定期通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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