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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 新政放宽更惠民

时间:2022-11-23 09:54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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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应租房需求,出台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住房消费需求,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实施租房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的业务模式,提高租房职工的现金消费能力,减轻房租支付压力,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今年111日起我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放宽,新政取消了公积金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缴存额65%的规定,使得租房职工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进一步增加,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职工租房居住的,每月提取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1500元,如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住房的,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3000元。租房职工个人公积金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在不超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且不超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的前提下,每月租金可通过委托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予以支付,大大减轻了房租支付压力。

哪些职工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一是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二是职工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三是职工在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办理方式多元化,满足不同需求。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一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办理,选择“业务办理”→“租房委托提取业务”→“租房委提申请”进行办理。二是通过单位统一办理,职工填写《代办租房委托提取申请表》,单位汇总填写《租房委托提取明细表》并盖章交公积金太仓分中心审核办理。三是职工带齐租房相关材料至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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