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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4576/2020-00053
民政、扶贫、救灾;政府文件; 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0-06-22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太政发〔2020〕38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28 10:46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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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现将《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85号)、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苏民养老〔2019〕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第二批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创建工作实际,现就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政策扶持、社会推动、市场运作,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优化管理网络、升级服务队伍、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夯实关爱体系,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拓面、增能、提质,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责任,持续推动设施建设、标准制定、政策扶持、行业监管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需求导向,服务为先。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养老服务管理机制,补齐短板,将养老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向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倾斜。大力培育发展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协调统筹、资源整合,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发挥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资源优势,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改革、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工作,形成叠加效应;创新居家老人养老服务方式、方法及路径,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三、基本目标

到2022年,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医养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进一步健全,社会力量或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能力大幅增强。

——10分钟养老服务圈全面建成。到2022年,每个村(社区)建有至少1家标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助餐点),老年人口相对聚集的自然村(小区)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小型日间照料服务站。

——标准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扶持体系更加完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安全标准全面规范;信息化、智能化监管网络全面建立;人才培养激励体系更加科学高效,培育一批年龄机构合理、专业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

——品牌化服务格局基本确立。全市打造不少于5家市场认可度高、美誉度好的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企业。每个镇(区、街道)建成至少1家社区养老“示范增能机构”、至少5家“星级服务点”。全市95%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社会力量连锁运营。打造太仓养老服务品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运营能力明显增强。

——高质量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居家养老政策知晓率和服务覆盖面不断延伸,市场化发展全面加快,服务率和自费比例大幅提升。居家养老助医、助餐、助康等“十助”服务内涵全面拓宽。完成30家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全面提升老年人家庭养老生活质量。

——医养结合服务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全面普及,提供持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长护险”家护服务覆盖更多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社区“医”“养”结合更加紧密,日间照料中心全面开展健康管理、咨询和康复服务。

——关爱保障制度更加完善。高龄、困难老年人全面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空巢、留守、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体系全面建立。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普及。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升级“1+N”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标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建设,完善“五室一辅”(休息室、康复理疗室、活动室、助餐室、多功能室和养老辅具展示室)布局,增设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功能,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失独、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健康康复服务。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建设中央厨房和老年人助餐点,助餐点补贴参照原标准。鼓励建设老年人助浴点,给予20万元/家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市级财政拨付相结合。试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标准参照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二)实施社区养老服务提档增能行动。夯实“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增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全面推动社区养老向日间照料、健康康养转型。鼓励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改造,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开展社区养老示范增能机构、星级服务点建设,对获评示范增能机构和星级服务点的机构在原运行补贴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补贴由上级补助及市级财政统筹安排。

(三)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深化社会化改革,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四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提供高质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社会运营比例达95%以上。加快市场化发展,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开发自费服务对象,逐步提高自费比例。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土地、规划、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发助行、助浴、助餐等特制辅具产品,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智能养老等适合老年人的优质产品,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四)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对连锁经营5家日间照料中心的给予5万元补贴,每增加1家多1万,最高不超过10万,补贴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深化“银龄伙伴”计划,依托专业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广泛链接医疗、文体等为老资源,深化“银龄餐桌”“银龄加油站”“互助协会”“助老大联盟”等居家和社区养老品牌建设,增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涵,延伸服务范围。

(五)优化老年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引导家庭养老,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完善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政府援(补)助服务,将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自理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纳入政府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参照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政府补助标准,由市镇两级财政各半承担。优化高龄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健全空巢独居老年人“四方关爱”服务制度,建立留守老年人定期巡防制度。夯实“1+3”工作机制,立足日间照料阵地,同步开展老年人需求调查,摸清老年人需求痛点难点;推广“银龄”志愿服务,激发基层老年协会、体协、老年学校积极性,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出行、购物、精神关爱等帮扶服务;做好互助养老推广,对互助养老工作有力的村居,给予每年不高于1万元的经费奖励,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六)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适老化改造,每户改造标准不超过5000元,由市级财政承担。鼓励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通过开展住区无障碍改造、增设为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养老环境。

(七)实施养老人才组织能力提升工程。深化“校地合作”人才建设,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能力提升工程,为居家上门服务提供专业化的人才保障。落实养老服务3.6-6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扶持范围。开展护理员节系列活动,提升养老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增强职业荣誉感、自信心。探索“时间银行”管理系统,实现区域内志愿者注册、服务培训、时间储蓄、兑换支取“一网通办”,引导更多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

(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标准》,持续优化养老服务第三方考评制度,推动建立服务考评长效机制。完善行业标准,发挥好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交流提升、营造良好养老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升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申请、管理、监督功能,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养老服务效益。

(九)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家护”服务,深化社区医养结合试点,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家庭流动延伸。在基层“医”“养”100%签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太仓市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清单》,明确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具体服务清单,为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在部分镇级医院设立老年护理、康复院,发挥区域中心作用,提供“医养一体化”综合服务,为失能、半失能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延续性治疗、康复护理治疗等服务,推进基层护理和延伸居家护理。

(十)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设备安全等制度,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政府与消防、食品、卫生联合检查、联动处置涉老安全事件,督促和指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网络。成立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地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资金保障。建立上级补贴和市级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补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对下拨的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提升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精准度。

(三)加大宣传舆论。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重要性,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的共建局面,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通过改革得到养老服务的便利。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渠道。加大“互联网+监管”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

附件:1.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小组

  2.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建设主要建设任务清单

  3.太仓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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