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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76/2022-00124
综合政务;政府文件; 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2-07-09
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 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效
太政发〔2022〕35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 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7-11 14:18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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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 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人才是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关键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人才供给,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2025行动计划》(苏委办发〔2022〕7号)《太仓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2025行动计划》(太委办〔2022〕41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高精尖缺”,建强产业创新集群支撑人才队伍

1.实施领军人才领航计划。紧扣“3+3”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方向,突出重点“卡脖子”技术领域,大力引进战略科技人才、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领军人才。对战略科技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集成支持。对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扶持。对各领域优秀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并可优先获得最高1000万元政府基金支持。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增设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青年人才等专项,强化重点领域人才招引。建立领军人才预评审机制,人才全职来太创新创业可简化评审程序或直接立项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提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精准化程度。

2.实施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围绕产业支撑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紧缺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队伍建设。聚焦急需紧缺,对入选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薪酬补贴。支持在太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根据产业需求开设新工科,开发新课程,促进工程师培养与产业发展更好匹配。深化高技能人才引育,对新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对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对苏州市级以上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按上级奖金1:1的额度给予配套奖励。

3.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计划。着眼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长远需要,建立更加系统全面的青年人才奖补体系。对首次来太考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经认定可享受最高500元考察补贴、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就业满3个月给予最高2000元消费补贴。世界知名院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首次进入太仓企业工作,缴纳社保和个税满6个月,可享受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以及进入我市“3+3”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生活补贴提升至最高10万元。优化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对进站博士给予最高12万元生活补贴,出站留太工作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并纳入太仓科技领军人才申报范围。

4.实施海外人才回流计划。发挥对德合作积累的产业优势,更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深入推进“海鸥计划”,对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等主体多渠道引进外国专家的,单个项目(个人)最高补贴100万元。加快布局中欧创客育成中心、北美离岸创新中心等海外引才平台,进一步放眼全球大力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实施海外人才贡献奖励计划,对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优秀人才,给予累计最高30万元奖励。开设外国高端人才工作居留专窗,实施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并联办理”,探索从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转化衔接机制。

二、聚焦“产才融合”,助力产业创新集群创新内涵提升

5.加强人才企业培育。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布局完善人才链,推进产业、科技、人才、金融政策集成支持,打造更多地标型、旗舰型人才企业。支持人才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6%的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人才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认定为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给予累计最高1000万元奖励,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给予最高1700万元奖励。

6.提升赛会活动能级。坚持全球视野、高端引领,打造一系列聚焦产业的城市引才“金字招牌”。发挥“精英周”“创赢太仓”“科创太仓”等招才引智活动“引流”作用,持续完善创业大赛与人才计划贯通机制,不断拓展引才渠道、做大聚才声势。鼓励举办高层次青年创新创业赛事,对大赛前三等奖选手可优先评定为市级领军人才,全力扶持青年双创人才。支持在太机构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双创大赛、产业论坛、学术会议等人才活动,可按活动总支出金额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7.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加快“双元制”教育发展,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发展需求侧精准对接、融合匹配。对新建在企业、职业院校内的“双元制”培训中心,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职业院校建设的智能制造教学工厂,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建成招生后连续三年每年分别补助运营经费100万元。“双元制”培训中心培养的学生毕业且与我市德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给予培训中心1.5万元/生培养补贴。

8.加强技术协同攻关。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围绕产业创新集群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加快推进本市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围绕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柔性人才引进,打造产业创新集群共同体。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实际发生经费的20%最高50万元资助。被列入揭榜创新攻关项目,给予实际发生经费的20%最高10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新认定为省科技副总的,奖励企业5万元。

9.做大科创载体规模。持续放大新型产业用地(M0/Ma)政策效应,快速推进科创空间建设及传统工业区向科创园区转型,吸引集聚高质量人才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载体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认定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认定(备案)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认定为太仓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奖励建设主体50万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备案建设飞地孵化器的,每年补贴最高200万元。

三、聚焦“创新突破”,释放产业创新集群人才发展活力

10.向用人主体授权。根据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着力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优化“人才特贴”计划,根据财税、科技、社保等经济综合贡献情况,每年给予产业创新集群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等用人主体一定自主认定名额,每人最高补贴15万元。实行企业创新积分制,对创新能力突出的用人主体在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人才举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11.积极为人才松绑。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以目标为导向的人才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完善人才认定制度,对入选上级人才计划、得到发达国家和地区认定、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进行认定,给予相应支持。加强人才激励,对产业创新集群中符合条件的人才,累计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贡献奖励。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对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无意过失行为和未取得预期成效、但已尽到诚信和勤勉义务的,不追究相关责任。

12.实施人才评价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产业人才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不把职称、学历、头衔、获奖情况作为科技评价、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和人才计划评审的主要参考依据。深化人才举荐制,顶尖人才、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直接举荐人才,经评估可直接纳入人才计划支持。对举荐人才成功入选苏州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发挥AHK学院、工程师协会等平台作用,有序拓宽中德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和互认范围,制定“即审即录即认”办法。

13.深化双招双引机制。突出招才引智产业导向,推动科技招商与人才招引同向发力,依托“科创太仓”大赛平台,以赛代评太仓科技领军人才,实现人才项目先评后落、即落即认。用好市场力量,引才组织和个人引荐创业人才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落户奖励;引才组织和个人引荐优秀博士落户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立项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聚焦“综合最优”,打造产业创新集群人才发展生态

14.提升人才服务品质。打响“太i才”服务品牌,实体化运营人才服务中心,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开辟人才服务专窗,设置“7×24”小时人才服务专线,为各领域人才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深化人才工作数字化改革,建设集查询申报、科学决策、智能管理于一体的“太仓人才线上服务总入口”,迭代升级“太i才政策一点通”,开发“秒批”“秒兑现”功能,推动人才业务“一站办理”、政策“一键兑现”、创业“一帮到底”。

15.加强金融保障支持。构筑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发展全链条配套的金融支持体系,为人才创新创业注入“金融活水”。高效运营娄城科技人才培育基金和科技人才直投基金,打造资本招引人才、资本服务人才的重要平台。鼓励社会资本以投带引优秀人才项目落户太仓,建立“人才投”与“产业投”联动机制,支持产业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投资产业化人才企业。全面推广“人才贷”等金融产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单户贷款最高1500万元。更高质量办好“BEGI·N”金融沙龙等活动,搭建金融机构与人才沟通对接桥梁。

16.实施人才乐居工程。探索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大力筹集人才公寓房源,分层分类解决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为“3+3”产业集群重点领域本科及以上人才全面优惠提供人才公寓或发放租房补贴,本科(中级职称、技师)600元/月、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博士(正高职称)1000元/月。全职在太工作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自主培育的各级领军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以及在苏高校大学生来太购买首套住房,可按照购房价格1%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国内外高校在校学生可凭在校证明纳入太仓市乐居工程E类人才保障范围。对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目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1.5~4倍。

17.完善综合生活配套。统筹教育、医疗、文旅等资源,努力为产业创新集群人才营造宜居宜业环境。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领军人才子女可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就读上海、苏州大市范围内非公立学校的,可享受50%最高6万元学费补贴。强化人才医疗服务保障,大力引进国际高端医疗资源,积极开辟上海苏州就医“绿色通道”,提供知名三甲医院预约诊疗、家庭医生、健康体检等服务。推广“人才卡”,探索“人才码”,提升领军人才交通出行、文体娱乐等各类生活礼遇。

18.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加强对产业创新集群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建立重点人才(团队)长期、稳定、制度化联系机制。注重从专家人才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健全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持续开展“爱国·奋斗·奉献”精神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发展“太仓爱人才、人才爱太仓”的生动局面。

本政策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解释和负责执行,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无特殊规定,所涉资金按现有列支渠道和分担比例兑付,新增奖励资金由市级和镇区按1:1的比例承担。原有政策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依据原有人才政策享受奖励资助但未兑现完毕的,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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