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苏府办〔2020〕143号)文件要求,我市2020年单位GDP能耗降幅目标为3.9%,“十三五”期间增量进度控制目标为35万吨标准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对“十三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太仓市2020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将节能降耗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跟踪、强化措施、周密部署、科学组织,确保全市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9%的约束性目标。
附件:太仓市2020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分解表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太仓市2020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分解表
地区 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目标(%) 全市 3.9 港区 (含浮桥) 3.9 高新区 (含科教新城) 3.9 城 厢 3.9 沙 溪 3.9 浏 河 3.9 璜 泾 3.9 双 凤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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