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回头看”信访案件公示(第5批)
时间:2018-06-14 14:09 来源:环保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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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批 2018 年 6 月 10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51 | D320000201806090007 | 苏州太仓市浮桥镇再生资源加工区内的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厂区内有一家生产塑料粒子企业,废气污染严重,含油废物去向不明。 | 太仓市浮桥镇 | 大气 | 太仓金钢重机轧辊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轧辊、塑料粒子生产及废钢铁回收。该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塑料造粒废气经过水洗塔喷淋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金属颗粒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生产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纸浆等收集后外卖,废气处理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018年6月10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浮桥镇人民政府赴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未在生产。经查,该企业5月底停产,正在对原有老旧设备进行检修、更新。 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达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存放在仓库内,未处置。厂区内部环境较差、原料露天堆放、废活性炭未进行网上申报、废活性炭堆放在车间无标识标牌、未设置危废仓库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1、针对该公司未设置危废仓库、废活性炭堆放在车间内,无标识标牌、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2、废机油、废活性炭处置已在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3、6月17日前完成厂区内环境清理工作,露天堆放的物料全部入库。 4、6月17日前完成危废仓库的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必须做到规范储存。 5、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对该企业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太仓市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废机油及废活性炭处置因需网上申报按照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外,其余问题6月17日前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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