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财政完善财政收入机制 保障居民医保基金持续健康运行
时间:2024-09-29 11:42 来源:太仓市财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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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扮演着守护居民健康的重要角色。我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大学生以及在外地大学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太仓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23年1月1日起纳入苏州全市统筹管理。随着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发布,我市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4年我市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1550元/人·年、其他居民1150元/人·年、学生儿童750元/人·年、大学生1100元/人·年。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转,我市财政不折不扣落实直达资金机制,用足用好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142万元,统筹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40万元,相关资金下达、支出进度均达100%。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三保”保障的重要组成内容,今年我市财政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方式,并结合财力与库款情况,优先安排预算、优先足额支付,有效发挥财政对基金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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