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6〕245号)和苏州市工信局要求,我市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免予申请)。认定和复核企业应符合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有关认定标准。
二、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优企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自评”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以系统导出为准)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18日前完成并提交(9月20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到各区镇经发局,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0月20日”。企业须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材料报送
请各区镇于9月22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复核申请书3份,佐证材料2份),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1份报送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电子档PDF版(以企业全称命名)请同步报送。
咨询电话:
太仓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53580216/53574934
港 区 53187853
高新区 53593761
城厢镇 53833612
沙溪镇 53222922
浏河镇 53603570
璜泾镇 53816136
双凤镇 5343196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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