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爱在金秋”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更好的服务群众,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金秋十月开展第八届“爱在金秋”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全员参与,特别要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和青年律师生力军作用。
二、活动时间
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三、活动形式
各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服务镇(街道)或村(社区)实际,依托司法所或村(社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治宣传(文艺演出等)、开设法治课堂、走访慰问老年人等一系列活动,实现全市村(社区)全覆盖。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根据活动安排,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深入基层乡村、街道社区和活动现场,广泛地开展法治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法律服务要紧贴活动内容,突出《民法典》、食品安全、民生、“三农”及老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和咨询,现场解答有关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问题;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商会、进园区、进重点项目、进顾问单位的“四进四送”活动,为企业打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大对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室的管理指导,注重信息研判,准确掌握群众所需所盼;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开展乡村治理、环境污染、农民工法治宣传、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开展重阳节敬老爱老活动。10月25日是我国传统的节日——重阳节,是全国第十一个敬老月,也是我市第三十三个老年节。通过走进老年人家庭、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结对帮扶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可以以单位模式开展1-2场有规模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村(社区)法律顾问要重点走访签约结对帮扶对象,慰问贫困、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司法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活动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首选率、知晓率的重要意义,针对活动中群众参与度高,人员流动量大的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2.明确工作责任。法治宣传活动由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牵头负责;司法所相关活动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牵头负责;法律服务行业活动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牵头负责;重阳节敬老爱老活动由政工科牵头负责。
3.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典型宣传,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首选率和知晓率。各部门、各司法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由各职能科室负责汇总,并请于11月13日前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汇总。
太仓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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