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推进,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培训范围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含镇、街道)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坚持政治思想教育、理论业务培训、岗位实操实训相结合,持续巩固和深化大学习大培训,扎实开展大练兵,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双提升。
(一)政治思想教育。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研学,认真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及时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新内容新精神。按照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和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等党性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党风廉政教育,把纪律教育贯穿从严管党治党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尽好责、严格执法作表率、风清气正干事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实现廉洁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理论业务培训。主要做好行政执法知识和行业执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学习。要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继续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各级执法人员深入系统学习本领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行政执法技能,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本领域标准规范、违法事实认定、行业法律适用等。
(三)岗位实操实训。通过开展执法现场指导、执法人员轮训、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案件跟训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指导执法人员掌握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熟练操作使用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掌握办案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基准、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内容。
四、培训步骤
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理论培训”“实战演练”“能力提升”三个环节有序推进。
(一)执法理论培训环节(2025年1月-10月)。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练兵。要围绕行政执法部门中心工作,把学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专业性,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练兵。一要制定培训方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不少于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测验检查培训成果。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强化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按照行政执法人员的不同需求,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开展差异化培训,保证培训效果。请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方案要在2月15日前报市司法局。二要丰富培训方式,在执法培训大讲堂、专家讲座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加大典型案例、现场体检、结构化研讨等方式的运用力度,提升培训课程的吸引力。同时,强化“互联网+”的使用,完善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内容,拓宽学习渠道,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学习培训全覆盖。三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理论知识测试、执法知识竞赛、现场模拟执法等方法,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学习成果。请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市司法局。
(二)执法实战演练环节(2025年2月-10月)。开展执法现场指导。权力下放的市级执法部门要深入镇(街道)现场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权力下放的市级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立案、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学习执法文书制作、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司法局将组织开展年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执法能力提升环节(2025年9月-11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市司法局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方面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情况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专项监督全年原则上不少于6次。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自身执法情况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明确学习培训内容,细化执法业务实战举措,增强学习培训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确保教育培训取得积极成效。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细化本系统党的理论政策和执法业务培训内容,细化执法现场指导措施和执法业务轮训举措,组织好学习、现场指导、轮训、案卷评查等工作,确保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好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司法行政部门。
(三)巩固成效,形成机制。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培训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情况形成报告,同时填写附件1、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市司法局。
联系人:嵇安冬,电话:53521593,电子邮箱:jstcfzb@163.com。
附件:1.《2025年上(下)半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5年上(下)半年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情况统计表》。
太仓市司法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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