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审计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3-17 10:48来源:税务局访问量: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编办发[2010]21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方税收票证。

(三)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监督执行本地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六)承担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市委十三届二次  全会和省局、苏州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高水平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税费同管,深化征管改革,聚力崇法善治,实施创新驱动,提升服务效能,健全党建机制,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完善1+5税收治理格局,加快建设科学、规范、高效、廉明的税务机关,努力为太仓在两聚一高实践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坚持税费并重,着力夯实税收管理基础。为国聚财是太仓地税事业一以贯之的职责使命,夯实管理基础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2017年在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要始终将组织收入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结合职能转型去思考,力争圆满完成新一年组织收入任务:一是始终坚持税费并重。继续坚持和深化“税费并重、税费并举”的工作思路,参照税收制度体系,联合主管部门,逐步建立以基础管理、流程管理、执法管理、信用管理和协作管理为核心的基金费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建成政府主导、基金费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费体系。探索完善基金费征管岗责体系,进一步加强基金费征管规范性,严格落实基金费各项优惠政策;二是持续强化预测分析。继续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持续健全税源预测分析联动机制,坚持按月建立分区域、税种、行业、项目等多角度的分析档案,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动情况,以及影响税源增减变化的关键因素,找准挖潜增收着力点,为地方政府涵养壮大税源提供有益参考;三是持续构建税费共治格局。以“金税三期”为纽带,积极推进国地税间信息共享与合作,进一步扩大管理互助领域,2017年要重点在联合个体管理,联合注销管理等征收管理方面加强合作,同时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风险管理、联合税务稽查新模式;继续深化与法院、银行、市场监管、住建、社会信用管理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对接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征信系统,深化“政税银”合作,形成合力共治的税收征管大格局;四是持续夯实基础工作。今后,地税征管主体将逐步由企业更多地向自然人转变,征管重点将逐步向房土两税、个人财产性收入等方向转移,结合这一转变,要进一步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基础数据管理,加强对个人、投资者的身份信息采集,充实“金税三期”系统中自然人税源管理信息数据,减少征管盲区;加强与国土、住建等单位的互动合作,建立房产土地信息动态共享机制,充分摸清税源基数,及时排查涉税风险。

(二)坚持法治规范,着力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法治规范是开启太仓地税事业新征程的根本途径,依法治税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本准则。面对“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缺乏“以票控税”的传统抓手问题,全系统要坚持依法治税这一关键,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和税收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治税能力水平。一是法治基础更扎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开展多元化常态化的税法宣传,提高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继续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创省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二是院税协作更深入。推进司法与税收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在涉税信息传递、不动产司法拍卖税款征收、税收非诉强制执行、欠税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确保关停企业资产处置时的税收优先,提高欠税清理效率。三是税收执法更规范。继续推行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推进公开公平执法。发挥督察内审的牵头作用,集中排查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加大执法督察、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力度,形成风险防控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四是税务稽查更有力。深化稽查改革,突出大要案查处,探索实践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进一步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及联合惩戒办法》,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加强税警协作,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进国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三)坚持高效精准,着力探索税种管理新机制。高效精准是开启太仓地税事业新征程的方向指引,精细化的税种管理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将成为地方主体税种,要及时调整征管手段和方式,积极探索按税种管理的新模式。一是企业所得税精细化管理。利用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及早谋划,着重加强房地产、建筑业管理力度,进一步摸清企业所得税征管家底,督促企业足额入库税款。二是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管理。以股权转让核查、12万申报为契机,加强自然人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自然人数据库,重点加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征管,提高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主申报率;加大政策宣传,继续强化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员全额明晰申报工作;扩大自然人涉税风险直接推送比例,逐步制定完善自然人风险应对指引,为加强个税征管和推进综合性改革夯实基础;三是房土两税信息化管理。在继续做好“先税后证”的基础上,加强对房产、土地信息采集的精确度审核,联合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强信息比对,强化对土地使用税的深度分析,科学测算单位土地的经济和税收产出率,积极探索“亩产税收”试点,全面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四是土地增值税专业化管理。推进土地增值税项目全过程管理,完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清算机制,加强多部门数据采集和运用,优化信息数据分析软件,确保成本审核准确性,提升土地增值税清算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纳税服务内涵。以人为本是开启太仓地税事业新征程的核心理念,提升纳税服务内涵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面对涉税需求日益多元的自然人纳税人,全系统需要主动增强服务主动性和针对性,推动纳税服务由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拓展深化纳税服务内涵,打造“有温度”的人性化纳税服务品牌。一是强化税情分析。在认真落实纳税服务3.0版和国地税合作规范4.0版的基础上,依托办税大厅、12366、纳税人学堂、纳税人之家等平台,及时收集梳理纳税人咨询的共性、热点问题,建立税情分析资料库,及时关注和回应纳税人迫切需求;二是注重精准服务。深化纳税人学堂,纳税人之家品牌,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在税情分析的基础上,实施“菜单式”宣传辅导,满足纳税人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提高企业自我税收管理的科学性;依托金税三期,利用后台数据准确筛选出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点对点进行宣传辅导,大力落实税收优惠,保障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三是强化便捷服务。推广官方微信、掌上办税服务等APP软件,完善实体与虚拟,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办税服务网络,推进实体办税厅与电子税务局融合,升级预约服务,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提升12366服务平台智能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行A级纳税人涉税事项“容缺受理”服务,推行电子签章应用,探索运用第三方信息实现自然人实名认证、在线开户,提供税收证明在线真伪查验服务。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持续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

(五)坚持集成发展,着力深化征管体制改革。集成发展是开启太仓地税事业新征程的整体架构,深化改革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核心要义。要聚焦改革目标,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更加突出经验成果的集成总结,推动改革向纵深迈进。一是要落实税制改革。深入开展环保税调研,排查税源状况,评估征管难点,深化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税额确认、税款征管的全流程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做好征管准备。密切关注消费税、车购税等改革进度和耕地占用税立法工作,深入调研对经济税收影响,服务领导决策,打牢工作基础。二是要深化征管改革。梳理现行流程与“金税三期”的差异,调整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完善征、管、评、查职能配置,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和岗责体系,使前台受理与后台管理既边界清晰,又无缝对接。建立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涵盖申报纳税、税款追征、违法调查等主要环节,与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相融合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继续深化分类分级管理,建设满足各级管理需要的税源分类信息库,提高管理质效。三是要跟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全面参与、深入实施“五证合一”,继续完善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确保事前放得开,事中事后管得好。

(六)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打造数据治税体系。创新驱动是开启太仓地税事业新征程的强大引擎,数据治税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内生动力。要深入推进大数据治税工程,推动“金税三期”和“互联网+税务”融合相生,构建事前精准服务、事中高效管理、事后风险防控的数据治税格局。一是要提高涉税数据利用率。加强“金税三期”本地化调整优化,推进全要素涉税数据管理,优化数据采集清单,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提升涉税数据采集的针对性和完整性。建立纵横互通、综合处理、集约利用的数据分析应用模式,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加工”,多维度提升数据治税成效。坚持网络安全与数据管理并重,加强安全教育,完善运维体系,保障系统平稳运行。二是要降低税收风险发生率。适应征管体制改革,调整管理重心,加强日常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统筹管理、分工协作、识别准确、应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式。加大风险提醒类任务推送力度,重点加强对规模较大、疑点较多、预警值较高的纳税人的风险推送,进一步做实做精按户应对,提高应对质效。合理统筹大企业管理资源,推广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三是要提升创新成果转化率。深入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学先进、创特色、提绩效”活动,运用集成思维科学立项,加强创新项目动态跟踪,有条件有步骤的实施创新项目试点,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深度思考,推进创新成果转化。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1、办公室 2、税政法规科 3、规划财务科 4、征管和科技发展科5、数据管理科6、人事教育科7、监察室。

基层行政机构分直属行政机构和派出机构:

(一)直属行政机构

1、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

3、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风险监控局

(二)派出机构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设置7个派出机构,分别为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第六税务分局、第七税务分局。

下属事业单位:

(一)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二)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太仓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太财预〔20171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业务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108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76万元,减少3.74%;支出预算总计110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76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大经费管理力度,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108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083.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0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76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二)支出预算总计11083.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税务管理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67.26万元,减少11.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厉行节约,加大经费支出管理力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2.65万元,增长53.5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22.6万元,主要为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13.85万元,增长86.61 %。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员增加及购房补贴、提租补贴提取比例提高。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16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2.34万元,增长33.56%。主要原因是(1)房贴基数提取比列提高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一部分科目的资金来源由项目调整为基本,如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后勤工资、工会食堂费用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915.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83.1万元,减少45.99%。主要原因是(1)一部分科目的资金来源由项目调整为基本,如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后勤工资、工会食堂费用等;(2)税收征收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08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3.7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合计的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0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8.05万元,占73.69%;项目支出2915.65万元,占26.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0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76万元,减少3.74%;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10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76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厉行节约,加大经费支出管理力度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10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0.76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税务管理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67.26万元,减少11.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厉行节约,加大经费支出管理力度

1.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49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3.43万元,增长26.33%。主要原因是一部分科目的资金来源由项目调整为基本,功能科目也随之调整。

2.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69.75万元,减少75.99%。主要原因是一部分科目的资金来源由项目调整为基本以及税收征收专项资金的减少。

3.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支出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有所调整。

4.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支出18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0万元,减少15.91%。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后企业申请的手续费相应减少。

5.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支出11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4.33%%

6.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26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67万元,增长91.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原有设备无法满足工作需要),还有就是网络设备、虚拟服务器设备维保费等有所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2.65万元,增长53.5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三)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类)支出1322.6万元,主要为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13.85万元,增长86.61 %。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员增加及购房补贴、提租补贴提取比例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08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1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0.76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大经费管理力度,尽可能的压缩经费开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08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1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17.45万元,比2016年增加73.81万元,增长8.7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补贴的差旅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97%;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8.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8.3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压缩会议规模。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75万元,本年数略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不断提高的征管需求,业务类的培训有所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2017年太仓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太财预﹝201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是政务信息的重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文件,以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政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职责

第四条  本部门负责部门本级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后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本部门基本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等。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等。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包括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包括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及信息等。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具体的分项数额。

2、政府采购预算及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其他逐步公开的信息,包括预算绩效信息、资产管理信息等。

1、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试点公开。

2、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等情况。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中国太仓门户网站为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财政批复后二十日内由本部门(单位)公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本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定密、解密工作,确保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责任明确。

第九条  本部门要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十条  本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

第六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