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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92/2021-00004
业务工作;政策文件; 通知
太仓市工信局
2021-08-13
关于组织2020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省市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申报奖励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0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省市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申报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1-08-13 18:33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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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科教新城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组织对2020年度省级“绿色工厂”企业、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星级上云企业、苏州市集成电路20强、苏州市第三批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专业服务商和典型应用企业、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苏州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工厂)、苏州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申报奖励工作。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注册地在太仓。

(二)申报企业已获得相关荣誉。

三、申报方式

申报通知及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附表(见附件),请在中国太仓门户网站或太仓市工信局微信公众号下载,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

四、申报程序

(一)市工信局组织项目申报。

(二)镇区经发部门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初审。

(三)经镇区部门审核的申报项目汇总表需镇政府(管委会)确认盖章后报市工信局。

(四)市工信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项目与各级奖励政策项目同类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三)各镇区要对照申报要求,开展宣传、组织项目申报。

(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申报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申报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3572797


   

                            

                           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省级“绿色工厂”、省市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申报实施细则

附件2:2020年度省绿色工厂奖励类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件3:2020年度省市工业互联网奖励类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件4:2020年度省市智能制造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5: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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